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务工作

2022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 2022-02-17 09:58  

2022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 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湖湘文化走出去。

12.管理省文物局。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内设机构15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处(红色旅游指导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处13个处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18个,包括:省文物局、湖南图书馆、湖南文化馆(省非遗保护中心)、省少儿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省博物馆、省考古研究所、湖南艺术职院、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省文化艺术中心、省旅游局信息中心、省湘剧院、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省文化娱乐中心(其中省文化娱乐中心和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个转企改制划转省演艺集团的单位因改制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其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暂归口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06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54.8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811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191万元,事业收入5804.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95.35万元,其他收入15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452.5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129.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75.95万元,主要是扣减了2021年一次性专项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995万元,主要是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费收入结构性调整减少了2022年预算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558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因分配方案未确定,未在部门预算中提前下达;上年结转结余减少5851.41万元,主要是我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较上年压减了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106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2.28万元,教育支出10078.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5.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3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9.6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29.88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了9002.68万元,由于收入减少,对应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52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2.28万元,占2.83%;教育支出6310.12万元,占11.41 %;科学技术支出75.68万元,占0.1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921.69万元,占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0.6万元,占6.13%;卫生健康支出74.67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2963.36万元,占5.3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051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77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等方面;教育支出1970.27万元,主要用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和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幼儿园教育业务支出等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5.6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课题研究等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21171.2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文旅业务支出,省博物馆、湖南图书馆、省少儿图书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业务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省文物局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86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4.82万元,上升10.89%,主要是因为省文物局办公场所搬迁,物业水电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湖南图书馆等19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我厅继续根据疫情防控环境,进一步压减了接待费和出国费,另外,由于厅机关、省文物局等四家单位均有车辆老化严重,急需更换,在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三公”经费总量的前提下,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有较大的增长。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32.8万元,拟召开35批次会议,人数2375人,内容为举办湖南省公共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全省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全省艺术创作推进会、全省非遗保护工作会议、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审会、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和旅游局长座谈会(文化和旅游工作现场推进会)、艺术/群文/图文/文博职称评审会、全省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数据会审和业务培训会议、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全省文物工作座谈会、长江文化公园(湖南段)文物工作会议、全省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推进会、全省文化遗产及文物资源申报管理工作座谈会等;培训费预算256.78万元,拟开展24批次培训,人数2214人,内容为开展乡村旅游和旅游创建培训、全省旅游资源工作培训、文化市场执法骨干培训班、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研修班、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培训班、全省非遗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班、全省文旅系统人事工作培训、党建纪检工作培训、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财务继续教育及专项资金申报培训、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培训、全省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全省文物执法和安全监督培训等;拟举办东北三省湖南旅游产品巡回推广售卖活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大会、参加文旅产业展览展示、推介、文旅促消费及交流推进等活动,2022年旅游景区讲解员职业技能大赛,省文化市场执法技能练兵比武大赛及组队参加全国比武大赛活动,公共文化志愿者系列活动(农民工文旅云课堂、关爱下一代、农民工春晚、进单位企业、百师千课联站进村等活动),一心向党、云游湖南活动,湘戏新角——2022湖南青年戏曲演员电视大赛,组织湖南省优秀剧目参加中国艺术节,全省非遗系列活动活动、遗产日活动及参加全国重大非遗活动(非遗日、手工艺博览会、曲艺周、非遗过大年、非遗购物节等)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116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713.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75.7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2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710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57万元,项目支出31410.7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2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

224838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