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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2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报告

发表时间: 2023-06-29 11:37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规范化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的品种结构,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能,增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2022年度中央下达我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28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及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舞台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般项目、绩效奖励资金等七个方面。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我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湘财预〔2022〕97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287万元,其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含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1653万元,占比22.68%;戏曲公益性演出(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150万元,占比2.06%;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2664万元,占比36.56%;舞台车450万元,占比6.18%;一般项目1150万元,占比15.78%;绩效奖励资金,1220万元占比16.78%。我厅对中央财政下达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进行安排与下达。

(1)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1653万元,其中智慧图书馆485万元、公共文化云建设1168万元。2022年我省立项的智慧图书馆项目22个,涉及基础数字资源建设和知识资源细颗粒度建设和标签标引两大类,覆盖湖南省图书馆、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及9个地市(县);公共文化云立项27项,涵盖13个地市(州)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以及省文化馆慕课资源建设等方面。

(2)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

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2664万元;该项目是为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配送送戏下乡,为我省所辖888个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演出,送戏下乡补助标准5000元/场。文旅部要求资金原则通过地方专款下达至各县(区),由县(区)文旅局统一支付,不再下达各乡镇。

送戏下乡工作由各县(区)文旅局统一牵头负责,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选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为县级国有戏曲院团、优秀民营戏曲院团等。购买内容以地方戏曲为主,适当兼顾其他艺术表演形式。

(3)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

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项目按照每项目50万元标准,对我省岳阳市巴陵戏传承研究院、常德市鼎城区花鼓戏保护中心及永州市零陵花鼓戏剧团(永州市零陵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进行补助,其中根据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岳阳市巴陵戏传承研究院补助调整为40万元、永州市零陵花鼓戏剧团(永州市零陵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补助调整为60万元。

(4)流动舞台车

总预算450万元,按照每台核定50万/台的标准,由文化和旅游部为我省采购配发9台流动舞台车,配发对象为市县文化单位。

(5)一般项目资金

我厅直属单位总预算1150万元,主要安排在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

(6)绩效奖励资金

我厅直属单位总预算1220万元,主要安排在、湖南图书馆、湖南省博物馆、湖南文化馆、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等单位。

2.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绩效目标,我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分解,从项目产出、项目质量、项目效益、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解细化,并将细化的绩效目标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1)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主要包括通过公益演出支持濒危剧种数量、公共文化云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播场次2项;产出质量指标包括戏曲进乡村演出节目中地方戏曲曲目占比、濒危剧种演出传统经典作品场次占比、公共文化云项目年度重点任务完成率、流动舞台车配送完成率5项。

(2)效益指标。主要包括智慧图书馆服务人次增长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群众文化活动参与人次增长率、使用流动舞台车的基层国有院团演出场次提高率4项。

(3)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等。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随机抽查了部分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和抽查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经综合评价,我厅2022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基本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度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专项资金中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资金7287万元,全部及时到位。省财政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下拨到地方财政部门,地方财政及时拨付到资金使用部门。

2.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使用情况,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专项资金合计7287万元,实际支出5149.51万元,执行率为70.67%。

(1)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预算执行情况。预算1653万元,2022年度支出1041.89万元,执行率为63.03%。其中智慧图书馆预算485万元,当年支出264.71万元,执行率为54.58%,未完全支付到位的原因是文旅部尚未组织完成验收(按采购合同约定,未支付资金需待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才能完成支付)。公共文化云预算1168万元,实际支出777.18万元,执行率66.54%,未完全支付到位的原因是文旅部尚未组织完成验收(按采购合同约定,未支付资金需待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才能完成支付)。以上两项预计7月份文旅部验收后进行支付。

(2)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戏曲公益性演出(戏曲进乡村)预算2664万元,2022年度实际支出2097.14万元,执行率为78.72%。

(3)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预算执行情况。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项目预算150万元,2022年该项目实际支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4)舞台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450万元,2022年该项目合同金额为450万元,已按合同要求支付首付款184.56万元,执行率为41.01%。由于结转一年以上资金已被省财政厅收回,我厅已经再次申请下达该资金,并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金额的95%。

(5)一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预算1150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455.92万元,执行率为39.65%。其中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文艺院团采购服装道具项目220万元专项资金当年已支付150.88万元,执行率为68.58%;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文艺院团采购服装道具项目160万元专项资金当年已支付127.54万元,执行率为79.71%;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馆书库大楼加固维修尾款项目190万元专项资金当年已支付83.49万元,执行率为43.94%;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的文艺院团采购服装道具项目因为疫情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滞后。

(6)绩效奖励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预算1220万元,于2022年7月到位,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各市州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规定,为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从自评及抽查情况来看,各市州基本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通过公益演出支持濒危剧种数量

3个

3个

为基层国有院团配备更新流动舞台车

9辆

9辆

公共文化云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播场次

≥16场

126

质量指标

戏曲进乡村演出节目中地方戏曲曲目占比

≥50%

62%

公共文化云项目年度重点任务完成率

≥90%

90.90%

流动舞台车配送完成率

≥95%

60%

濒危剧种演出传统经典作品场次占比

≥80%

85%

从上表看,流动舞台车配送因资金结转一年以上已被省财政厅收回导致支付延后没有完成外,其他指标都圆满完成,特别是云上直播场次更是有了爆发式增长,也为疫情中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了享受文化大餐、提升文化品位提供了新的渠道。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际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智慧图书馆服务人次增长率

≥5%

5.5%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次增长率

≥3%

3.2%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次增长率

≥3%

3.6%

使用流动舞台车的基层国有院团演出场次提高率

≥5%

6.0%

国民综合阅读率

≥75%

81%

从下表看,五项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表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从增长率看,我省也面临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变化引致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需矛盾。因此我省还要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推出更多更好喜闻乐见的好作品吸引观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从各项目自评及抽查100位群众统计分析,满意度达91%,反映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契合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充分体现了大众化、时代感特征。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略)。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绩效管理工作。我厅将对资金直接使用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对其论证资料、工作计划、绩效总目标加强业务指导,要求其结合自身项目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绩效目标,既要与绩效总目标保持一致,又要体现自身项目个性化特征。绩效目标尽可能可测,数据尽可能易取,常规项目绩效指标还要便于对比。同时,市州文旅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双监控”,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州文旅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监督检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外部监管,推动内外结合,真正将绩效运行“双监控”落实到位。资金使用部门应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沟通,及时请款,确保资金及时支付,为项目顺利开展赋能。

3.齐抓严管,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市州文旅部门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收集有效的数据和有用的资料,并对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认真分析,不断优化项目实施的路径和方法,实现项目管理的高效率和资金使用的强效果。我厅将给予业务指导。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厅自评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以自评促管理。我厅将及时反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给资金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以此促进其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2、以自评促效益。充分利用自评结果,切实增强市州文旅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3、以自评促改进。对市州文旅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绩效自评过程发现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绩效评价流程,我厅将强化绩效评价过程管理,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我厅拟将本次自评结果在我厅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中央对地专项转移支付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自评表    

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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