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务工作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表时间: 2023-06-29 11:50  

    目  录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二)专项资金分配及下达情况

(三)现场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二) 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三) 各市州自评情况

(四) 现场评价实施

(五) 评价报告形成

三、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 首届旅发大会立标打样,激发消费活力

(二) 挖掘旅游特色资源,升级产业产品体系

(三) 注重精品展示,办好艺术活动

(四) 抓好艺术创作,激发创新活力

(五) 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明显

(六) 聚焦非遗文化推广,推动非遗成果共享

(七)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创新利用文化资源

(八)加大品牌宣传营销,塑造湖南文旅新形象

(九)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更新

(二) 专项资金分配及拨付规范性待加强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待加强

(四)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需进一步加强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 有关建议

(一)及时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三) 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四)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附件:


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湖南省由旅游产业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湘发〔2012〕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8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湘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全省文化旅游重点工作,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落实庆伟书记“办会兴城”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湘发〔2022〕16号),支持首届全省旅发大会承办市州张家界市和第二届承办市州郴州市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大会活动经费。

2、全省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艺术精品(群文作品)创作及复排、演艺惠民、文化设施维修改造、公共服务体系效能提升、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新业态及红色文化旅游发展等。

3、乡村旅游项目。根据《关于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安排乡村旅游资金,纳入乡村振兴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4、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旅游发展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省委省政府主办、省文旅厅承办或由省文旅厅牵头主办的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融合,有效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有一定品牌效应的重大文化旅游(文物、非遗)节庆、论坛、展演、推广宣传活动;支持我省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行业监管、教育及科研、行业培训、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5、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和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奖补。主要用于第三批精品线路重点县的建设验收合格尾款,对获评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景区奖励,对通过文旅部创5A景观质量评价的景区给予建设补助。

6、真抓实干奖励。对2021年度湖南省人民政府考评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给予奖励。

7、特色文旅小镇奖补。根据《湖南省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发展的政策意见(2019—2021年)》,对获批第二、三批省级特色文旅小镇给予奖补。

(二)专项资金分配及下达情况

2022年度专项资金分两批次下达,共安排项目687个、金额合计52,93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大类

项目数量

专项资金(万元)

金额占比

1

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

392

17,745

33.53%

2

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旅游发展项目

119

14,704

27.78%

3

全省旅游发展大会

16

6,423

12.13%

4

特色文旅小镇奖补

13

5,200

9.82%

5

乡村旅游项目

123

4,425

8.36%

6

真抓实干奖励

14

2,200

4.16%

7

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和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奖补

8

1480

2.80%

8

抗疫补助

1

633

1.20%

9

援疆援藏

1

120

0.23%

总计

687

52,930

100%

其中:

1、根据省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和年度文旅重点工作安排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17,745万元,占比为33.53%,包括新业态项目、红色旅游项目、文旅融合类项目等;

2、安排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旅游发展项目金额14,704万元,要用于支持省委省政府主办、省文旅厅承办或由省文旅厅牵头主办的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占比27.78%;

3、根据旅发大会整体方案,安排张家界市旅发大会重点项目和办会活动经费6,423万元,占比为12.13%;

4、根据《湖南省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发展的政策意见(2019-2021年)》,安排第二、三批13个省级特色文旅小镇奖补资金5,200万元,占比为9.82%;

5、乡村旅游项目资金、真抓实干奖补、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和国家5A级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奖补分别安排4,425万元、2,200万元、1480万元,分别占比4.16%、2.80%、1.20%;2021年提前下达抗疫补助633万元;援藏援疆经费120万元。

(三)现场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排,本次绩效评价共抽取222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金额涉及22,481.50万元,现场评价专项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1、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7日,现场评价专项资金省一级资金已全部下达至项目单位,由于市县项目单位未及时请款,实际到位20474.24万元,尚未到位专项资金2,007.2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1.07%;已到位专项资金已支出8,468.4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1.36%。

2、资金支出结构分析

已支出8,468.42万元专项资金中,用于项目支出8,438.99万元,占已支出金额的99.65%,主要包括二次分配2,203.53万元、宣传费961.81万元,委托业务费1,280.39万元、劳务费879.83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725.20万元、工程建设支出546.38万元、材料购置363.63万元、制作费137.11万元、培训费120.50万元、办公费139.20万元、人员经费97.00万元以及其他支出984.41万元(详见下表)。

支出类型

金额

(万元)

备注

二次分配

2,203.53

各市州、县区文旅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下达至实际资金使用单位。

宣传费

961.81

包括宣传视频、广告制作、宣传手册、发布会等

委托业务费

961.13

包括抽样调查、活动策划、节会举办等

劳务费

848.51

包括演出费、个人劳务、专家评审、场地搭建、运输和搬运等劳务

设备购置及安装

725.20

各类专业设备购置,如视频播放机、变压器、水箱、威亚等

工程建设

546.38

各类工程款

其他

507.63

工作餐、咨询费、设计费、维修费、审计费、差旅费、租赁费、手续费等

材料购置

362.69

包括各类耗材、物资的采购

制作费

137.11

包括布展、音乐制作、舞美制作等

培训费

118.04

导游培训、干部培训等

办公费

110.98

包括资料整理、电费、印刷费等

人员经费

97.00

非遗传承人补助

用于非项目支出29.43万元,占已支出金额的0.35%,其中:用于人员经费10.12万元、用于公用经费19.31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2023年4月,我厅成立由分财务工作的副厅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安排,并聘用专业的中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特点和时间安排,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项目概况、评价对象和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思路、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标准、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评价进度和人员安排以及工作保障等。

(三)各市州自评情况

2023年2月20日,我厅下发了《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厅二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收集各市州、县(市)区、项目单位自评材料,提交的自评材料包括基础数据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等,为本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参考。

(四)现场评价实施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安排,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7日期间,组建6个评价工作组,分别前往省直单位、长沙市、衡阳市、郴州市、株洲市、岳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永州市、湘西州的222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2.31%)开展现场评价,涉及资金量22,481.5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42.47%)(详见附件2)。现场评价执行案卷查阅、调查问卷、现场访谈、实地核查等程序,形成现场评价工作底稿、现场评价回执,并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确认。

评价工作组分别针对旅游类项目、文化类项目对现场评价的110家项目单位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调查结果如下:

1、旅游类项目资金满意度调查共回收59家项目单位的问卷反馈,有效问卷占比100%,满意度占比达96.33%。部分项目单位主要针对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具体如下: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简化或采用电子申报等方式;二是希望当地财政提高资金拨付及时性;三是建议在项目验收方面出台指导性文件。

2、文化类项目资金满意度调查共回收32家项目单位的问卷反馈,有效问卷占比100%,满意度占比达96.33%。部分项目单位主要针对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具体如下: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简化或采用电子申报等方式;二是希望当地财政提高资金拨付及时性;三是建议在项目验收方面出台指导性文件。

(五)评价报告形成

评价工作组结合项目单位自评、现场评价各类信息,汇总整理形成基础数据表(附件1),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进行评价打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基于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特点,我们对文化类项目和旅游类项目分别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照评分规则和标准,评价工作组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等评价方法,通过案卷查阅、调查问卷、现场访谈和综合分析,对文化类项目资金、旅游类项目资金进行分别评价打分,具体如下。按照两类项目资金分配金额和评价得分情况进行加权平均,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68分,评价等级为“优”。

1、旅游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1.91分(2022年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持续不断,疫情防控政策力度加大,人们旅游出行受限,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经营与恢复,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绩效目标无法达成,因此经济效益指标不适用,满分94分基础上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86.4分,经百分制换算后最终得分为91.91分)(详见附件3-1),评价等级为“优”。主要扣分原因如下:

(1)决策方面。因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待完善、个别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扣0.6分。

(2)过程方面。因现场评价资金到位率90.15%、预算执行率43.08%、部分资金未专款专用、部分项目资金被财政截留统筹、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合规等,扣5.2分。

(3)产出方面。7个项目未在计划期内完成,扣1.4分。

(4)效果方面。1家项目单位已被查封,扣0.2分。

2、文化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83分(详见附件3-2),评价等级为“良”。主要扣分原因如下:

(1)决策方面。不扣分。

(2)过程方面。因现场评价资金到位率95.52%、预算执行率28.14%、违规调剂使用项目资金、未建立监控机制、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资金被财政截留统筹、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合规等,扣7分。

(3)产出方面。因大部分项目未在计划期内完成,扣9分。

(4)效果方面。因资金支出结构零散,未突出重点,资金使用发挥的效益不明显,扣1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4.35亿人次,恢复到2019年的90.0%,好于全国23个百分点;实现旅游收入6487.96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85.4%。

(一)首届旅发大会立标打样,激发消费活力

一是引导产业投资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建设长征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战略,全省推进410个重点项目;张家界铺排项目546个、投资708.86亿元,大幅提升了以旅游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其他13个市州投资3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共193个、总投资1537.16亿元;11月20日首届全省旅发大会配套活动之一的湖南文旅产业投融资大会在张家界市举行。大会推出全省重点文旅招商项目302个,总投资约6040亿元,投融资需求5296亿元;签约省级重大文旅招商项目85个,投资总额1147.17亿元 。张家界聚焦优化城乡环境、提升服务功能,2022年来电网投资4.45亿元、通信投资5.86亿元,新建4G/5G基站1909个,实现68个重点场景免费WiFi全覆盖。二是推动全省经济复苏作出文旅贡献,正因为首届省旅发大会这一步“先手棋”,在防疫政策优化后的首个长假春节期间,湖南文旅市场迎来全面复苏,全省共接待游客1567.58万人次,同比2022年春节假期增长71.33%,高于全国增幅48.2个百分点,同比2019年增长1.53%。做强文旅产业,新增3万多个就业岗位,旅游对张家界就业、农民可支配收入贡献率分别达26.44%、39.45%,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三是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非遗博览会集中展示展演139个非遗项目,不断提升湘瓷、湘绣、湘茶等“湘”字号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上线智慧旅游平台,推动文化、科技、旅游深度融合,建成“一机游”的张家界样板;文化赋能乡村旅游成效凸显,梓山漫居所在的协合乡成为全省首个旅游民宿发展集聚试验区;全省各地以筹办旅发大会为契机做优做强红色沙洲景区、十八洞景区、雪峰山大花瑶景区、芙蓉镇景区等文旅融合典范。四是展现湖南生动形象,围绕“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全面铺排30个系列活动,确保月月有主题、月月有高潮。出台旅游复苏“九条措施”和航班落地奖补等一揽子政策。面向全球征集大会LOGO、旅游形象宣传“一句话”1万多条、“一首歌”263首,确定大会吉祥物(山娃娃、鲵宝宝)、宣传口号(仙境张家界、峰迷全世界)。开设“办好旅发会,一起向未来”专栏,开展“旅游闯创干系列访谈”等宣传,央媒、省媒、市媒发布报道1.5万余篇,点击量达60亿人次。

(二)挖掘旅游特色资源,升级产业产品体系

一是等级旅游景区质增量涨,积极推动5A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强了对4A级景区创建的指导,2022年组织对25家申请创建4A级的景区开展旅游景区质量评审,经过评审,将达到申报创建标准的19家景区列入创建预备名单,并已全部完成景观质量评审。组织对岳阳市君山江豚湾景区等14家4A级景区创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并确定为4A级景区,全省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594家。二是休闲度假产品日益丰富。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岳阳市洞庭湖旅游度假区已顺利通过文旅部的检查,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张家界七星山等7家单位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湘西州乾州古城、永州柳子街获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长沙市潮宗街等11家单位认定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三是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服务提升培训班,培训分6批次分别在常德、张家界、怀化、邵阳、郴州及长沙举办,共培训14个市州相关从业人员共计约580人。四是工业旅游方兴未艾。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长沙三一智联重卡产业园成功确定为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衡阳市建湘工业艺术园等5家单位评定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

(三)注重精品展示,办好艺术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全国性重大活动。花鼓戏《山那边人家》、湘剧《忠诚之路》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参评剧目,民族歌剧《半条红军被》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参演剧目,45件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入选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二是举办多样化省级重点艺术活动。2022年组织开展第七届湖南艺术节展演,共展演了29台新创大型舞台剧目,25个新创小戏作品,12个复排传统经典戏曲剧目;展出美术书法作品 272 件,摄影作品120组。三是成功策划组织了彰显湖南特色、体现湖南水准的高质量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开幕式文艺演出以及相关会议活动。赴乡村振兴联点村举办了“共建美丽乡村 共享美好生活”演艺惠民慰问演出,同时,湖南戏曲春晚、“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普及计划等文艺惠民品牌活动持续开展。四是圆满完成“欢乐过大年·喜迎冬奥会——我们的美好生活”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十八洞村分会场暨“赏年画过大年”湘西农民年画展览惠民活动,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63.3万人次。与文旅部公共服务司、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共同主办了2022全国公共文化产品云上采购大会暨湖南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竞卖会,广受好评。指导举办湖南第十一届农民工春节联欢晚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22年全省“欢乐潇湘”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抓好艺术创作,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资金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艺术精品创作,重点扶持了30多个大型舞台艺术精品项目、20多个小型舞台艺术精品项目和20多个美术书法摄影项目。二是狠抓精品创作。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乡村振兴、优秀湖湘文化等重大题材开展主题创作,全年修改、提升、新创10多台大型舞台精品剧目,创作20多个小型舞台作品。三是严格按照舞台艺术剧目审查办法组织剧本论证和首演审看,花鼓戏《山那边人家》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提名剧目”,湘剧《忠诚之路》编剧盛和煜荣获第十七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编剧奖”,《左相训女》、《花猪司令》分别入选文旅部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工程扶持剧目。《大地颂歌》等15个戏剧作品获评湖南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22年度我省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立项19个,扶持资金1415万元。四是积极推进文旅部重大课题《中国戏曲剧种全集》湖南省17部书稿的编撰、审稿、出版工作,目前已完成13册书稿审稿,并进行《中国戏曲剧种全集》(湘剧)相关配套视频资料的制作。

(五)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明显

一是补齐公共文化骨干设施。积极推进湖南图书馆新馆建设重点项目,4个地市级、8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新馆投入使用。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衡阳市图书馆、娄底市图书馆、益阳市文化馆和图书馆、茶陵县文化馆和图书馆、古丈县文化馆和图书馆等新馆相继开馆,成为当地文化新地标。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相关工作,全省145个公共图书馆全部完成参评。截至2022年底,17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20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面超过国家标准。二是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深化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设文化馆分馆2115个,图书馆分馆2604个。郴州市涌现出以“书香郴州”为主题的越界书社、书香青葱屋等一批新型公共阅读空间,郴州长卷、北湖水月洲等集聚悠闲、娱乐、学习为一体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桂阳县通过与新华书店合作,将仁义镇、敖泉镇文化站成功打造为文明实践所(站)与蓉城书屋建设有机融合的示范站点。怀化市大力推广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兴建,包涵全民阅读、艺术培训、文旅体验的“文旅驿站”。株洲市推出“街头艺术站”品牌,在城市主要景点和核心商区打造活动场景。永州市涌现出一批“城市书吧”和民间自筹自建的文创场馆,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门前十小”工程。持续开展“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创建,2022年从各地报送的338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共创建了70个“最美潇湘文化阵地”,构建适应基层群众需求的“十五分钟文化圈”。三是积极探索文旅公共服务融合发展,长沙市建成主客共享文旅公共服务融合示范点50个。文化馆总分馆组织开展特色精品、民间文艺、高雅音乐、非遗传习进景区景点活动200余场。永州市积极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创新打造“文旅乡村+共建共享”的文旅咨询服务体系,全市共投入近1000万元,打造了200个文旅咨询服务点。张家界市打造文化街演模式,让文化为旅游添彩。

(六) 聚焦非遗文化推广,推动非遗成果共享

一是在多渠道传播湖南非遗好声音。发布了《芙蓉国里·湘遇非遗》湖南非遗宣传片,播放量超200万。在湖南经视《经视·观察》栏目策划推出了以“非遗焕新”为主题的三期特别节目。在中国手艺网推出2期非遗工坊云探店;在中国文化报推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胡杨:是沅州石雕传承人,也是乡村振兴带头人》报道文章,在头版文章《端午习俗:在现代生活中绽放光彩》中专题报道汩罗长乐故事会。全面总结湖南非遗十年保护成果,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爱武撰写《十年传承发展路,湖南非遗焕新颜》文章由光明网、文旅中国、新湖南、红网等主流媒体向全网发布、广为传播,得到学习强国推荐,阅读量超百万,大大提升了湖南非遗的美誉度、关注度和影响力。二是举办了2022年“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春节期间,组织各地在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下积极举办各类年俗活动近300场,让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同步感受年的氛围。依托抖音、快手、微博、B站、视频号平台注册账号200余个,累计推送短视频超过2000多条,稿件推送量排名全国前列。三是依托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南公共文旅云等平台,推出“中国年·湖南味”非遗节目云展播专栏,集中展出30个表演类非遗节目。设置“答非遗题·赢非遗礼”互动环节科普非遗应知应会知识,累计1000余人参与答题,获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专项通报点名表扬。四是依托淘宝、拼多多、京东“湖南非遗馆”举办“过健康新年·购非遗好物”云促销,集中推广湖南非遗好产品。五是赴乌鲁木齐参加“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19省市非遗展。搭建“湘遇疆来”湖南展厅,精选湘绣、醴陵釉下五彩瓷烧制技艺、女书习俗等9个非遗项目共计500多件作品参展,增进湖南与新疆的交往交流交融。湖南参展团销售额65万元,居19省展销榜前列。六是组织达兴工艺品厂、湘西七绣坊、涟源市梅山棕编3家非遗工坊以及千两茶制作技艺、茯砖茶制作技艺、茶山号子、花卷踩制技艺、湘绣5项非遗共计1000余件作品,赴山东济南参加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11张图片被选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非遗保护成果展并编入成果册向世界广泛传播。

(七)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创新利用文化资源

一是文旅融合发展,指导郴州办好第五届湖南文化旅游创新创意大赛,收到全国各地2642件参赛作品,大赛最终评选出91件作品入围参与奖,其中24件作品分别获本次大赛的金、银、铜奖项。8月25日—27日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同期举办首届湖南文旅科技产品应用展示系列活动)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主展场累计参观参展达4.8万人次,分展场接待专业观众8000人次,游客约10万人次,吸引了省内外768家参展商前来参展,现场成交额超4500万元。二是文化资源创新利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等文化元素与旅游相结合。2022年6月联动全省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线上线下宣传展示活动368场,带动销售额6000多万元,传播总曝光量超4亿,成为提振文旅信心、拉动文旅消费、促进文旅复苏的重要抓手。三是建设好红色旅游基地,主办2022年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节会以“2+4”的方式呈现,即2个主体活动,4个系列活动,整体从6月持续到10月,进一步打响红色旅游品牌,推动全省旅游市场的复苏与振兴;举办2022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主展场累计参观参展达4.8万人次,分展场接待专业观众8000人次,游客约10万人次,吸引了省内外768家参展商前来参展,现场成交额超4500万元;推动重点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整合省市县和相关部门的资金和资源,重点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步道和汝城、通道、道县、桑植和韶山等重点项目和重要节点建等。

(八)加大品牌宣传营销,塑造湖南文旅新形象

一是完成部省合作项目。依托文旅部对外资源平台和展会平台,开展驻外中国文化中心湖湘文化线上展项目,参加澳门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旅游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承办了驻华外交官“发现中国之旅”湖南行等活动。二是持续培育品牌节会。创新举办湖南省(春、夏、秋、冬)四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为江永勾蓝瑶、龙山八面山、宁乡炭河里等乡村旅游点持续引流。三是建立推广传播矩阵。通过项目合作方式,与省内主流媒体、“四站一场”(机场、地铁、高铁站、户外大屏)、手机运营商,以及抖音、百度、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推广传播。四是加强区域合作。开展了湘鄂赣协同发展、武陵源片区联盟等合作事项。组织实施了“我们的共同家园”湘鄂赣三省旅游摄影作品展三省一卡通。实施了主要客源地硬广投放项目。在成都、广州等地的高铁、地铁进行硬广投放。五是联合省商务厅印发《湖南省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促就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促就业;组织开展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惠民助企文旅消费券暨“五十万游客入张”活动,省级财政出资1000万元与省内外知名平台合作,平台配套出资或配套资源近亿元,面向全国消费者发放文旅消费券;省级财政出资500万元奖励旅行社开展“五十万游客入张”活动,截至2022年底,累计创建“引客入张”行程单1.86万个,引客32.516万人;在益阳南县举办的“周游三湘,嗨购湖南”2022湖南文旅消费季活动,依托夜间经济消费产生经济效益超300万元,人流量总计突破10万人次;2022年长沙市红星街区、长沙市梅溪湖•梅澜坊街区、岳阳市岳阳楼旅游区、常德市柳叶湖河街、永州市零陵古城、怀化市洪江古商城6个集聚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九)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队伍持续扩大会同省发改委开展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工作。张家界株木岗等7个村、协合乡等3个镇(乡)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录。宁乡市鹊山村等47个村、长沙县金井镇等14个镇(乡)入选湖南省第四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录,39家单位被授予“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称号。二是对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特色文旅小镇(共13个)每个小镇给予400万元资金奖补,支持小镇发展。各特色文旅小镇克服疫情影响,着力培育发展文旅产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预计2022年全省23家文旅特色小镇实现文化旅游总收入160亿元,实现税收11亿元,吸纳就业18万人,接待游客2900万人次。三是组织编制《湖南省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加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服务指导。开展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复核,完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信息库,形成湖南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评定与复核报告。目前正对通过初审的48家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申报单位开展验收检查。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项目单位自评材料及现场评价情况的分析、总结,2022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部分需要进一步提升的方面,包括政策适应性、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等(问题清单详见附件4),具体如下。(略)

六、有关建议

基于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结合中长期规划、发展目标等,我们计划从制度更新、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一)及时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对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评估,结合往年指标分配情况、专项资金和项目绩效评价等情况,依据《湖南省“十四五”时期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湘发改社会〔2021〕656号)相关文件中所提及的发展目标、政策原则等,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当前战略目标和文旅行业发展环境。二是依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拟稿)相关文件中所提及的发展目标、政策原则等,尽快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1、提高资金拨付及时性。财政部门应制定规范的资金拨付流程,明确拨付资金的时间节点、拨付条件及未及时拨付资金的处理措施,确保资金拨付及时。文旅部门应及时获知专项资金的下达通知,关注资金拨付进度,对拨付到位的及时告知项目单位,对拨付未到位的情况及时跟进,避免资金闲置、截留、挪用资金等情况的发生,尽可能保证专项资金能及时有效地发挥效能。

2、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各级文旅部门应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政资金按要求执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使用合规、发挥效益。项目单位的财务人员,应加强政策和业务的学习,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单位需规范财务核算,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专账核算或规范辅助核算,按要求详细、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情况。当项目资金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变更项目或者调整用途的,应严格参照《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90号)的规定履行变更程序。

3、实施专项资金专账管理。按照《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要求“旅游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湖南省旅游业发展,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执行专账管理,可以通过采取会计科目设置、项目辅助核算或关键字段等方式进行辅助核算。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1、优化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拟安排预算项目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程序,根据轻重缓急做好项目排序,择优遴选项目入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健全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执行中难以实施的项目予以出库,将资金调整用于储备项目中条件成熟、可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的项目。完善跨年度项目资金管理。跨年度项目资金由“当年报批、一年安排”调整为“一次报批、分年安排”,避免资金沉淀。

2、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各级文旅部门在对项目进行初审时,应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对标审核、验证核实。对于填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应退回申报材料;对于在申报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应拒绝其申请,并将其列入当年的“黑名单”,不允许其继续申请财政资金,由此可促进项目资料的真实、准确、规范。

3、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对于各系统资料,应按年度及时导出备份并进行存档。二是规范合同签订与履行,落实相关人员在合同签订中的责任。三是省文旅厅应承担项目质量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分级制定演出、排练等劳务费发放标准。各项目单位应每年年底对演职人员进行等级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发放下一年度演出补助。

4、加强项目过程监控。各级文旅部门应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于项目重大变更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解决措施;对于实施进度、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应尽快敦促其整改;对于沉淀的财政资金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沟通联络,尽快回收、盘活财政资金。

(四)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1、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准确性。坚决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先定政策、后定预算。我厅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谋划下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测算提出具体支出需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避免资金大量沉淀和结余。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加强各级次项目绩效目标的有机衔接,突出项目核心产出效果,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值。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应层层分解,覆盖由湖南省到市州、市州到县(市)区、专项到项目等多维度,并根据项目特点提炼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在综合考虑指标与资金量、工作任务、实施期限、成本投入等因素的匹配关系时,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确保绩效目标完整、可分解、可执行、可评价。

3、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各级文旅部门要按照“有申报就有监控,有执行就要跟进”的要求,对项目单位的项目建设推进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将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强化整改措施,项目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项目单位实施的问题要问责问效,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

(五)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一是清退或收回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我厅将责令相关单位对违规开支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整改,包括收回违规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间挤占挪用的进行归还、项目间混用的指标的情况进行项目间调剂归还。二是对于主管部门项目管理、资金拨付以及项目单位项目实施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收回财政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938760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