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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 2024-02-27 15:47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 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省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湖湘文化走出去。

12.管理省文物局。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内设机构15个,主要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处(红色旅游指导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处13个处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17个,包括:省文物局、湖南图书馆、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省博物院(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省文化艺术中心、省湘剧院、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幼儿园、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导游服务中心、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省文化娱乐中心(其中省文化娱乐中心和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个转企改制已划转省演艺集团,单位因改制配套政策尚未完善,其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暂归口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887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1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675.1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598万元,事业收入3556.9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7.54万元,其他收入6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947.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40.16万元,增减异动情况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13335.33万元,主要增加了提前下达编列入部门预算的省级省级文旅专项资金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减少2981.87万元,主要是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整体移交至湖南省教育厅,教育专户收入减少;上级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6530万元,主要增加了国家级非遗专项3919万元,博物院免费开放资金2771万元等;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304.81万元,主要为省博物院2023年疫情结束后,观众量激增,智慧导览、教育研学等事业收入也有较大增多,2024年拟在节假日及暑期延时开放,事业收入预算有大幅增加;事业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481.74万元,主要是省文化娱乐中心事业由于单位大楼拆除以后经营收入的占比很少,单位事业经营收入变动到其他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743万元,主要是省文旅厅本级今年其他收入减少,代收代付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以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整体移交至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考级、基地培训等收入减少的原因;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5523.37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底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887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35万元,教育支出303.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8.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997.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4.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40.16万元,主要是收入整体增加,相应的支出对应增加,对应增加文物保护六大工程专项、文旅专项资金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博物院免费开放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86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万元,占0.007 %;公共安全支出15.35万元,占0.02 %;教育支出303.23万元,占0.4%;科学技术支出88.75万元,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401.16万元,占8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3.39万元,占7.45%;卫生健康支出362.96万元,占0.48%;节能环保支出1.77万元,占0.003%;住房保障支出3029.52万元,占3.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692.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3169.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支出3248.4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文旅各项管理业务支出,省博物馆、湖南图书馆、省少儿图书馆免费开放业务工作支出,文物保护业务支出等方面;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19710.27万元,主要用于文旅重大节庆宣传推广活动、文物保护六大工程项目、文旅行业管理等方面;运行维护项目支出3118.82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文化场馆对外免费开放运行维护项目支出、机关后勤运维支出等;其他事业发展项目支出17092.0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湖南卫视等媒体推广、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本级、省文物局2家行政单位的运行经费2827.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3.05万元,下降7.91%,主要是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整体移交至湖南省教育厅,运行经费减少;博物院新冠疫情结束后,旅游市场火爆,博物馆热持续,馆际业务及科研交流增多,新增延时开放项目等导致单位运行经费增加;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单位人员增加,相应运行经费增加;省文物局2023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2024年没有车辆购买计划,相应经费减少;省湘剧院2024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公用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湖南图书馆等18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22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88万元,主要增减异动是疫情放开后,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恢复,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120万元;外事接待及业务活动接待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26.5万元;2024年没有更换购置车辆数量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56万元;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3万元,拟召开15次会议,预计人数2588人,主要为全省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全省非遗保护工作会议、全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审会、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职称评审会、希腊展国际研讨会,文物考古行业重点实验室高质量研讨会,岳州窑国际学术研讨会、全省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数据会审和业务培训会议、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全省文物工作会、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评审会等;培训费预算175.09万元,拟开展30批次培训,预计培训人数2635人,主要为乡村旅游和旅游创建培训、全省旅游资源工作培训、文化市场执法骨干培训班、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研修班、全省非遗基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全省文物执法和安全监督培训、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培训、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自审人员培训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全省文化(群艺)馆业务培训、读懂儿童观察记录培训、教师发展专业培训、班主任管理培训、国培培训、考古文保业务培训;拟举办对外交流合作、非遗国际交流活动、对外招商活动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1020.5万元,具体包括2024年湖南对外交流合作综合推广传播项目、参加非遗国际交流活动、对外招商活动,2024年湖南戏曲春晚,2024年中南六省(区)演出工作交流洽谈活动暨湖南阳光娱乐节,参加文旅产业展会活动,“非遗过大年”,参加全国性非遗展示等其他临时活动,守护美丽长江主题研学旅游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4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7台(不含车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不含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923.99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36946.59万元,项目支出37977.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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