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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 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01-08 15:54  

HNPR-2014-22001

湘文政法〔2014〕197号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文物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文化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文化厅

                                                                            2014年11月27日


湖南省文化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湖南省文化厅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湖南省文化厅<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对7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分3至4个处罚裁量阶次,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规模较小、社会危害较轻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

处罚基准: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为规模较小、社会危害较轻的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条件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较重的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条件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条件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第三十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含有本办法第九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提供含有本办法第九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

1.情节较轻,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造成社会危害一般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造成社会危害一般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

1.情节较轻,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造成社会危害一般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

1.情节较轻,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造成社会危害一般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

1.情节较轻,造成社会危害较小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一般,造成社会危害一般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较重,造成社会危害较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极大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四、第三十一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1.情节较轻,违法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法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第三十二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法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法金额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法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第一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第二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第三十三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四、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人数在10人以下或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人数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人数在50人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金额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

处罚基准: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第一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第二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发生违法交易及时采取措施终止交易并保存有关记录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发生违法交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但没有保存有关记录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发生违法交易没有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并且没有保存有关记录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的。

1.情节较轻,第一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第二次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第三十四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1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依据: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1.情节较轻,违反规定能自行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违反规定经警告后未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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