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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关于“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有关艺术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04-22 08:58  

湘文艺﹝2015﹞52号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南艺术节”的通知》(湘文艺﹝2015﹞32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第五届湖南艺术节舞台艺术大型剧(节)目展演方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新创小戏、小品比赛方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声乐比赛方案》、《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湖湘工艺美术创意成果展方案》4个活动方案(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五届湖南艺术节舞台艺术大型剧(节)目展演方案

2.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新创小戏、小品比赛方案

3.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声乐比赛方案

4.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湖湘工艺美术创意成果展方案


                                                                湖南省文化厅

                                                                2015年4月17日


附件1:

第五届湖南艺术节舞台艺术大型剧(节)目展演方案


根据《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制定艺术节专业口大型舞台剧(节)目展演方案。


一、展演时间、地点

(一)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地点:长沙(具体演出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演对象

全省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经所属文化部门推荐,均可申报剧(节)目参加展演活动。


三、参演团队规模

专业舞台艺术参演大型剧(节)目展演约30台。各市州及省直有关艺术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大型剧(节)目1—2台。市州如有特别优秀的大型剧(节)目,或者几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可适当放宽推荐名额。


四、参演艺术品种及剧(节)目要求

(一)艺术品种: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及有整体构思的主题性大型歌舞、主题音乐会、曲艺、杂技、木偶、皮影剧等。


(二)参演剧(节)目必须是2012年第四届湖南艺术节以来推出的新创(未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艺术评奖活动)剧(节)目、整理改编传统剧目;参加过省级以上艺术评奖活动的剧目,如经修改加工、其思想艺术质量有重大突破提高的剧(节)目可以申报。


(三)参演剧(节)目应紧紧围绕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创作,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鼓励推陈出新,发展艺术多样化的创作导向。提倡现代戏、新编历史剧、整理改编传统剧目的“三并举”创作原则,提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的优秀作品。


五、参演剧(节)目申报、选拔要求

(一)根据“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市州参演剧(节)目申报须经当地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省直单位直接申报。


(二)剧(节)目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申报剧(节)目均要求用移动硬盘或U盘拷贝报送现场演出录像,剧(节)目申报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三)剧(节)目审查、选拔时间为8月15日9月15日,期间我厅根据全省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观看录像或赴有关单位现场观看演出的方式进行选拔,最终确定艺术节参评和参演剧目,我厅于9月下旬下发入选通知。


六、参演团队补贴办法

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提供主会场演出剧场,并对所有参演团队按核定人数给予适当补贴,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为保证第五届湖南艺术节的顺利进行,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有关艺术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厅艺术节各项筹备工作时间安排执行。专业剧(节)目展演时间、地点及评奖办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作品申报表附后)

联系人:林华军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86032

电子邮箱:1134654446@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艺术处,邮编410004


附件2:

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新创小戏、小品比赛方案


根据《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将新创小戏、小品比赛事项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比赛时间:2015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长沙市(具体演出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新创小戏包括小戏曲、小歌剧、小舞剧、小音乐剧、小话剧、小木偶剧、小皮影剧;小品为戏剧小品。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参赛的新创小戏、小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创作生产的,且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比赛的原创作品。要注重以“中国梦”为主题,以“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为基础,以法制中国、法制湖南、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为题材,贴近人民生活,突出湖湘特色的艺术产品。要发挥剧种和演员的表演特色,既要体现“真、善、美”的艺术追求,又要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二)表演时长。新创小戏表演时长控制在25分钟以内,新创小品表演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录像质量。要确保图像清晰,画面取舍适宜,能全面展现小戏、小品的艺术水准。


四、比赛方法

采取预赛、复赛、决赛的形式进行。


(一)预赛。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艺术表演单位自行组织,按照参赛名额择优选送。


(二)复赛。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艺术表演单位上报音像资料,艺术节组织评委集中观看评选。各市州文广新局上报小戏、小品不超过3个;省直艺术表演单位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上报不超过1个。各单位在8月15日至31日将上报作品拷入U盘报文化厅艺术处,参赛作品申报表要求报送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华军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86032

电子邮箱:1134654446@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艺术处,邮编410004


(三)决赛。进入决赛的剧目集中在长沙演出,由评委现场评奖。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设剧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及资金。


六、补贴办法

组委会负责提供演出剧场,并对所有参加决赛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其他一切费用各单位自理。(作品申报表附后)


附件3:

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声乐比赛方案


根据《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制定第五届湖南艺术节专业声乐单项比赛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自通知发布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初赛时间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复赛、决赛时间2015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赛、决赛地点:长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赛事设置

(一)本届比赛设美声、民族、流行音乐3个组别,形式为独唱。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复赛和决赛在长沙以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美声组、民族组比赛的选手采用钢琴伴奏形式,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联系由组委会提供的钢琴伴奏,如需组委会提供钢琴伴奏,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提前交钢琴伴奏谱。参加流行音乐组比赛的选手可使用标准伴奏带。


(三)参加复赛、决赛每次只演唱一首作品,作品不得重复,参赛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参赛曲目均要求原文、原调、背谱演唱。


(四)比赛曲目

1.美声组:中外艺术歌曲、外国歌剧咏叹调或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歌曲。

2.民族组:中国民歌(含改编及整理)、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歌曲。

3.流行音乐组:中外作品不限。


(五)提倡选手选择歌颂时代精神、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的作品,鼓励演唱2012年第四届湖南艺术节以来新创作作品特别是具有湖湘特色的新创作品。


三、报名要求

(一)全省各艺术表演团体的声乐演员,各高校音乐院(系)的教师及学生(含毕业生),驻湘部队文艺团体,在省外(含国外)工作和学习的湘籍声乐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8岁至45岁之间(1970年9月1日出生—1997年9月1日)。


(三)赛事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有关高校音乐院(系)和驻湘部队文艺团体择优推荐,统一报名。


(四)各单位复赛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三种唱法各推荐2名选手,有关高校音乐院(系)和驻湘部队文艺团体三种唱法各推荐1名选手。


四、评奖

(一)三种唱法各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数量视参赛报名情况和选手演唱水平而定。


(二)为等次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8月11日8月31日报送参加复赛选手的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身份证或学生证、军人证等复印件;美声、民族唱法选手如需要组委会提供伴奏的报送歌曲钢琴伴奏谱1份;流行唱法选手报送伴奏音频(CD光盘或U盘)。


联系人:邹清华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86014

报送单位: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处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艺术处,邮  编:410004


(二)本次比赛组委会不收取报名费,选手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参加复赛、决赛选手请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三)声乐比赛的颁奖活动将在第五届湖南艺术节闭幕式上进行,组委会将挑选优秀获奖选手参加艺术节闭幕式文艺演出。


(四)组委会将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文化部等单位组织的全国性声乐比赛等重大文化活动。


附件4:

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湖湘工艺美术创意成果展方案


根据《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现就其中“湖湘工艺美术创意成果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展品要求

征集范围为:雕塑工艺类、金属工艺类、漆器工艺类、花画工艺类、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抽纱刺绣工艺品、珠宝首饰类、民族工艺品、美术陶瓷、烟花爆竹等门类。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类创意、传统工业类创意、日用生活品创意和非遗产品创新等。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组织奖、精品奖、创意奖和新人奖,每个奖设一二三等奖;评选方式采用专家评议、官网、微信、展厅投票占比4:2:2:2的比例进行评分,得出获奖作品名单,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媒体等进行公示后,报主办单位批准。


四、其他事项

湖湘工艺美术创意成果展是在省艺术节组委会的指导下,由厅文化产业处牵头组织,长沙市文广新局、湖南省工艺美术馆执行承办,各市州文广新局协办。各市州文广新局负责本地区参展企业的宣传发动,做好工艺美术创意产品的征集推荐工作。展品征集推荐和具体参展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元斌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86025

电子邮箱:243130654@qq.com


01.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大型参演剧目申报表.doc

02.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小戏、小品参赛作品申报表.doc

03.第五届湖南艺术节声乐比赛报名表.doc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有关艺术活动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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