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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动漫企业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08-26 11:02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各有关动漫企业: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产函〔2015〕4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动漫企业认定和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认定


(一)申报要求:申请认定的动漫企业必须符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申请认定的动漫企业必须按照《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特别注意提交动漫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必须有对《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条认定标准中各项比例数据的明确表述),同时提供动漫企业认定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2015年9月15日前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安排,2015年暂不开展重点动漫产品、重点动漫企业申报工作。


二、动漫企业年审


(一)年审范围:省内经文化部认定的动漫企业(含重点动漫企业)。


(二)提交资料:《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同动漫企业认定时提交的材料一致);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2014年度动漫产品列表;如果公司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须提交文字说明。年审合格且时间超过三年的,将更换新证;年审不合格的将收回动漫企业证书。


(三)提交时间:2015年9月20日前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经文化部认定的动漫企业(含重点动漫企业)一并填报《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和指导本地企业进行申报。


(二)所有申报和年审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三)所有申报及年审表格均可在国家动漫产业网(www.dongman.gov.cn)的《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下载。


(四)所有申报和年审材料都统一报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由文化厅联合相关部门会审后上报文化部。


联系人:陈姣凤      电话:0731-85286070,85286025

邮箱:hndongman@126.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省文化厅11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产函〔2015〕429号)

      2、动漫企业认定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doc

      3、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doc

                                                                       湖南省文化厅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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