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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审批

发表时间: 2015-12-31 10:19  

一、审批事项

权力事项名称: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

拟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2010〕23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0〕627号)。


四、承诺期限

12个工作日


五、审批条件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形式的经营活动,适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申报材料

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业务发展说明;

5.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事项受理审核与决定

(一)受理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告知书)。


(二)审核

1、初审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提出初审意见,交文化市场处负责人复审。

2、复审

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三)决定

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


(四)办结告知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照要求将审批形成的文字材料整理归档。


九、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85286046

投诉电话:0731-85286063


附件:审批流程示意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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