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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 关于选拔2017年度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赴中国戏曲学院学习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7-07-28 16:01  

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直各艺术单位:

我厅首批选送的“百千万文化人才提升工程” 17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结合第一批学员送训学习经验,综合考虑学习效果,2017年,我厅决定继续选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赴中国戏曲学院进修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范围

原则上在省直艺术单位及各市州文化系统内选拔,有特别优秀的可放宽选拔范围。

二、选送专业

本次选送学员为表演和导演两个专业,共计选送20人。

三、选送条件

(一)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二)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时间较长,专业基础扎实,有一定专业成果,具备较好的专业发展前途。

四、授课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方式,学员分2017年秋季和2018年春季两个学期赴中国戏曲学院学习, 2017年秋季在校学习时间为94-11月4,2018年春季在校学习时间为3月上旬至5月上旬。在校期间,周一至周六每天均有八节课时安排。其余时间回原单位消化和验证所学。20187月结束全部教学。

五、课程安排

中国戏曲学院根据此次研修班授课要求选派专业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本次表导演研修班的主要课程包括:《戏剧编剧》、《戏剧表导演理论》、《影视剧作》、《表导演创作》、《美学》、《戏曲身段》、《观摩与研讨》、《中外戏剧比较》、《声乐》、《形体身韵》、《中国古诗词鉴赏》、《名家讲座》等。

六、培养费用

(一)学员学费26880/人,省文化厅、学员单位、学员个人共同承担,省文化厅承担70%,学员单位承担20%,学员个人承担10%

(二)中国戏曲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为6000/人,费用可由个人与单位协商解决;统一为学员办理中国戏曲学院食堂卡,费用自理。

(三)中国戏曲学院提供的六场观摩教学,开学典礼、结业典礼、结业汇报演出等费用由省文化厅承担。

(四)学员学习期间在本单位相关待遇不变。

(五)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纪律规定,承担因为学员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六)培训结束后,向学习合格的学员颁发中国戏曲学院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七、选拔程序

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后,省文化厅进行考核研究,经综合平衡后确定选送人选。

八、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选送工作,积极认真组织好学员推荐,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二)选送学员确定后,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三)各单位请于815日以前将进修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送省文化厅艺术处。

(联系人:卢珉,159741552850731-85286018

 

附件:1.进修学员情况登记表

  2.中国戏曲学院(湖南省导表演班)拟聘任课专家简介

 

 

            湖南省文化厅

                            2017年7月25

 

附件1.doc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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