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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03-23 15:41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省图书馆、省少儿馆、省文化馆: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根据文化部《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我省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18年我厅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为培训重点内容,以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开展我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国示范性培训

(一)整体安排。根据工作重点和各市州申报情况,我省计划参加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和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示范性培训35批次,其中面向县级培训17批次。

(二)学员组织。每期参训学员由已确定的市州做好学员选派工作,选派学员应为近一年内新任或三年内未参训的,并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突出、在当地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报到工作。参训学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由市州文(体)广新局在开班前三天向我厅出具情况说明。

(四)培训管理。各参训学员应根据培训方向做好训前调研和训后总结工作,参训后一星期内应将培训小结电子文档上报我厅,各市州要建立参训学员的训后跟踪反馈制度。

(五)培训费用。参训学员在校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由培训单位负责,路途往返费用由学员单位负责。

二、 全国定向培训

根据各市州申报情况,确定永州市文(体)广新局在山东大学举办一期“永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

(一)培训管理。请永州市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培训前期的统筹协调工作,并根据培训的要求负责培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及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培训费用。由永州市承担主要培训费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给予5万元经费补贴。

三、全国公共文化巡讲培训

根据各市州申报情况,确定株洲市文(体)广新局在株洲市举办一期以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文化管理工作人员为培训对象的全国公共文化巡讲班。

(一)培训管理。请株洲市做好培训场地、培训学员组织管理、培训情况统计、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培训费用。由株洲市承担主要培训费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四、全省短期专题培训

结合我省基层文化队伍的实际情况,将在全省举办以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和业务骨干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的,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为培训重点内容的系列专题培训班8期。

专题培训班的举办单位要精心安排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培训场地、师资、培训学员的组织、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五、远程培训

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工作由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国家图书馆、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分别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体安排。安排远程培训18期(见附件3),其中“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安6期,每期两门课程,各2小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书香讲坛”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学习港”安排课程6期,每期约1小时,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平台和数字学习港手机APP将同步播出“数字学习港”相关课程。

(二)培训组织。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各培训机构参与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动员和组织工作,以及远程培训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三)教学接收点设置。“公共文化空中大课堂”播放点将

进一步增加和下沉,符合播出条件的基层公共文化单位均可向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提出申请,并鼓励和支持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和有条件的乡镇文化站申报教学接收点。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颜  喜      尹  意

联系电话:0731——85286067

邮    箱:407243222@qq.com

附件:1.2018年湖南省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示范性培训安排表

      2.2018年湖南省举办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培训定向培训班安排表

      3.2018年湖南省举办全国公共文化巡讲活动安排表

      4.2018年举办全省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专题培训班安排表

      5.2018年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工作安排表


湖南省文化厅

2018年3月2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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