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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工办关于开展“圆梦工程”——湖南省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09-25 09:39  

怀化市、湘西州文(体)广新局、文明办:

为满足农村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保障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央文明办三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实施“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计划的通知》要求,2018省文化厅组织实施“圆梦工程”——湖南省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圆梦工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保障农村未成年人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集中在怀化、湘西州两地招募28名有文艺专长、热心社会公益的当地文化能人、文艺骨干、非遗传承人等作为“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其中怀化招募13名,湘西州招募15名),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安排和具体需求,定期对本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学生开展艺术培训和辅导,提高贫困地区未成年人的文化艺术素养,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缓解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教师不足的问题。

三、招募文化志愿者(20189月)

市级项目办负责组织招募“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需求做好配备。

(一)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群众关系较好,服务意识较强。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般应为本县常住居民或社会公益人士。

3.有一定文化艺术学科方面的特长,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强,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优先。

(二)服务要求

1.文化志愿者应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安排和具体需求,对农村学生开展舞蹈、戏曲、声乐、绘画、书法、写作、非遗传承项目等艺术培训课程。

2.原则上县干部、乡镇干部、文化馆(站)在职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参加招募,如招募为“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不得发放工作性补助。

(三)招募程序

1.由市级项目办发布招募公告,并各对招募条件、程序、期限等做出具体规定,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式招募。

2.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确定入选“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并在全市进行3天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3.招募结束后,由市级项目办统一将《2018年湖南省“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汇总表》(附件2)和《2018年湖南省“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信息反馈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省级项目办。

4.市级项目办及时指导县级项目办与服务试点学校对接,共同研究、制定辅导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培训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20189月底—20197月)

每个月为定点服务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不少于4次的辅导培训,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月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培训内容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确定。

五、工作保障

(一)文化志愿者管理

1.省级项目办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遴选项目实施的县,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资料库,及时了解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并向文化部项目办报告。

2.市级项目办制定本市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做好“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招募工作,为每名文化志愿者配备统一的文化志愿者注册服务证并签订服务协议,对文化志愿者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管理目标与考核、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指导县级项目办做好文化志愿者管理工作,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档案,跟踪、评估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情况,每季度向省级项目办报告情况。

3.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由本人向市级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级项目办审核后,报省级项目办批准,同时及时招募新的文化志愿者继续提供服务。

 

(二)文化志愿者培训

省级项目办负责组织做好“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乡村学校少年宫基本情况、青少年教育相关知识等。培训合格的文化志愿者颁发结业证书,逐步实现文化志愿者持证上岗服务。

(三)文化志愿者考评

1.文化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市级项目办负责对“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进行考评,为每名文化志愿者建立考核评议档案。要将学生满意度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并向省级项目办提交考评报告,对文化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详细总结。

2.考评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年度考评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可续签服务协议。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续签服务协议。日常考评中发现不履行服务职责的,由市级项目办向省级项目办申报解除服务协议,不受年度考评时间限制。

(四)经费保障

1.省级项目办负责将文化和旅游部项目办发放的对每名文化志愿者4800元(480/月×10月)工作性补助发放至文化志愿者本人。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100元的保险补助,将由省级项目办统一为文化志愿者购买保险。工作性补助主要用于志愿者的误工、误餐、交通、通讯等。

2.文化志愿者培训工作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安排。

联 系 人:唐作斌  周轻舟

联系电话:073185286035

    箱:11892224@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48号(410004

 

附件:1.2018年湖南省“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汇总表

2.2018年湖南省“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信息反馈表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工办

                  2018925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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