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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首批星级饭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7-06-12 00:00  

各市、州旅游局,星级饭店,职业院校:

根据湖南省旅游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湘旅联字〔2007〕3号文件规定及要求,为了尽快在全省星级饭店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考评员考务水平,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权威性,经研究决定在长沙举办全省首批星级饭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由涉外经济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星级饭店前厅、客房、餐厅服务考评员(各市州每个专业推荐人数2名以上,三个专业总计不少于6人);

2、已参加“湖南省酒店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但尚未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专家委员及己到期需换证的考评员;

3、各职业院校、星级饭店拟推荐参加“省酒店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尚未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专家。

4、各职业院校从事酒店服务与管理的专业教师。

二、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概述;考评人员管理与考核;酒店前厅、客房、餐厅服务职业标准;酒店前厅、客房、餐厅服务职业各级别考评技术与方法;专业考评实习;考评员资格考核。

三、报名材料准备

1.参培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高级考评员认证学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一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原颁发考评员胸卡的复印件;

(3)考评人员(包括考评员、高级考评员)需换证学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换证申请核准表》并附上本人原颁发考评人员胸卡的复印件;

2.本人一寸彩照四张,其中两张贴牢于核准表的照片框内,另两张粘于同一张核准表表头上。

四、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2007年6月29日下午

2.培训考核时间:6月30日~7月2日

五、培训地点

长沙迎宾楼·欧雅酒店

六、收费标准

1.资料、培训、考核费580元/人;

2.食宿费140元/人·天;

七、资格认证

1.培训结束举行认证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证”。

2.本次培训后的考评人员接受统一派遣,参加各市州旅游局组织的星级饭店服务职业资格鉴定。

3.符合专家条件的考评员可申请参加“湖南省酒店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八、联系人及电话:

吴楚忠 0731-4720345(传真)

电子信箱:wcz.163@163.com

二○○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1:

考评人员的基本条件

摘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

(一)考评人员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具有较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并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

(二)考评人员需经过必要的培训,掌握一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四)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附件二:

专家委员任聘条件

(摘自湘劳社鉴函[2005]20号文件)

(一)具有前厅服务、客房服务、餐厅服务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担任前厅服务、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一年以上;

(三)熟悉前厅服务、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国家职业标准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等;

(四)在前厅服务、客房服务、餐厅服务或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或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指导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五)热心并且积极参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附件下载:

全省首批星级饭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回执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认证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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