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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和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12-19 00:00  

各市州旅游局、旅游院校(系)、旅游企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旅人教函[2008]29号通知)精神,为全面总结我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搞好工作总结,充分利用统计数据,指导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发挥旅游教育培训数据在培育壮大我省旅游支柱产业决策中的参考作用,现就2008年度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截止时间和统计报表。本年度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统计报表包括《全省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和《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及《被统计单位名单》。

二、统计工作归口按属地管理原则。为全面、完整的反映我省旅游教育培训情况和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有序的开展统计工作,希望各市州旅游局进一步加强与各旅游院校、旅游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统计工作按照惯例属地管理原则,请各旅游高、中等院校、旅游企业统计有关数据报送到本地区的市州旅游局(如长沙地区的各旅游高等院校、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四、五星级饭店,省直国际国内旅行社等企业,有关数据报送长沙市旅游局(培训中心),由长沙市旅游局(培训中心)汇总后统一报省旅游局。长沙市旅游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刘郁,联系电话:0731-5118836,5118835(传真))。

三、统计报表填表要求。请各市州旅游局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本年度统计工作,按时报送。报送前认真核对、汇总有关数据,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平衡关系准确,填写字迹清晰,无相关数据填写“0”。 同时将报表以Excel电子版发至hnly207@163.com,表1、表2空白表格电子版下载邮箱:pxc@cnta.gov.cn,密码:1234)。

四、统计报表报送时间。请各市州旅游局将汇总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盖章)于2009年2月10日前报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五、工作总结。各旅游高、中等院校、旅游企业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统计报送工作将作为本年度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省旅游局联系人:黄 萍

联 系 电 话:0731—4761069 传真:0731—4720348

特此通知

附:表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

表2:《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

表3:《被统计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表3:被统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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