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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9-02-02 00:00  

关于开展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

为了确保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008年年报的主要内容为《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旅统基1表—旅统基10表。各基层报表12月份、第四季度和全年的累计数据即为年报数据。对2008年年报的几项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地旅游统计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以往报送中出现的“固定资产”、“营业收入”、“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核定出租间天”和“从业人员”等指标缺报的问题,以及各类指标填报单位不准确等现象。

2、各地旅游统计人员要认真核实本地区的饭店星级、数量、注册类型、营业收入、客房数等指标,避免出现数据不准确的情况;旅行社的类别等其他指标,也要如实、完整填报。

3、年报数据以上传到网上系统的数据为准。各地旅游统计人员在填报、上传年报数据时,必须保证网上数据与脱机程序数据的一致,并做好相应数据库的备份工作。

4、对于2008年底前已经评定A级的景区(点)和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各地区要纳入今年年报汇总范围,并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如实、完整地填报有关指标。

5、各地旅游统计人员要做好旅游统计工作的传帮带,杜绝因为工作人员调整,导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停滞,或者是旅游统计年报数据库质量太差,从而影响全国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情况发生。

二、年报的审核

在完成年报数据收集录入工作后,请各市(州)旅游局先将数据上传到“旅游统计网上填报系统”,根据网上填报系统本身的数据填报条件设置进行数据正确性的审核。然后,再从网上下载辖区内的数据,利用生成各种台帐、各种报表和其他相对指标排序等方法,对本地年报数据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及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作进一步的审核,同时确保报送数据的全面性。

三、年报的上报方式和时间

上报方式:

登陆湖南旅游网(www.410001.com),进入“统计报表填报”即可。

上报时间:

单位类型 期别 报送时间 表 号 表 名

住宿设施 星 级 月报 月后8日内 旅统基5表 星级饭店住宿接待情况

(宾馆、饭店、酒店)

年报 2月28日前 旅统基6表 星级饭店财务状况

非星级 月报 月后8日内 旅统基7表 非星级饭店住宿设施接待情况

社 国际社 季报 季后8日内 旅统基2表 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

出境社 季报 季后8日内 旅统基3表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情况

国际社 年报 2月28日前 旅统基4表 旅行社财务状况

景区 年报 2月28日前 旅统基8表 旅游区(点)基本情况

其他旅游单位

(含旅游局) 年报 2月28日前 旅统基9表 其他旅游单位基本情况

旅游局 年报 1月15日前 旅统基10表 新增旅游产业直接就业人数情况

各市(州)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报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从2007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情况看,仍有一些地区存在着报表报送时间滞后,数据缺乏严格的审核把关,存在缺报、漏报、不准确等问题。为确保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希望各市(州)旅游局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2008年度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集中本局内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并加大对旅游统计年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确保年报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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