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锦绣潇湘红五月,快乐湖南自驾游”活动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 2009-05-05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由我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主办的“锦绣潇湘红五月,快乐湖南自驾游”-万辆自驾车五月游潇湘活动已顺利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省旅游局发放的自驾车旅游消费劵,使用范围扩大至可以在全省3A级以上(含3A)景区(点)用于购买门票使用(原票面注明仅在省内4A级以上景区购买门票时使用)。各相关市州旅游局要迅速组织3A级以上(含3A)景区(点)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说明情况,做好衔接工作。各景区(点)要对持有旅游消费劵的游客热情接待,认真做好门票兑换工作。各景区(点)凭旅游消费劵可于6月10日到18日到省旅游局兑现(先到市场处核实,再到规财处兑领现金)。

二、为切实扩大活动影响,省内所有旅行社可以组织自驾游团队并申请享受本次活动的优惠政策(线路不限)。各旅行社在自驾游活动组织中可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如与各类车友会、自驾游俱乐部合作组织自驾游活动,切实扩大影响。各市州旅游局要组织本辖区内旅行社召开会议,通报省局鼓励开展自驾游活动的优惠措施。各旅行社要填写统一格式的自驾车团队登记表(附后,按此格式自制),凭填好的自驾车报名登记表在团队出发48小时前,到省旅游局领取自驾车旅游消费劵和免费标志。

三、省内自驾车旅游者凭旅游消费劵和省旅游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合印制的免费标志在指定活动时间内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站会在自驾游车辆通行时查验旅游消费劵和免费标志。消费劵登记有车牌号和驾驶证号的部分要保存备查,自驾游活动结束后,收费站会回收消费劵存根。免费时间为五一节(5月1日-5月3日)、端午节(5月28日-5月30日)和5月份的三个双休日(5月9日-5月10日,5月16日-5月17日,5月23日-5月24日)。省内共有5000名(台)优惠指标,按报名先后,领完为止。

四、广东、湖北、江西三省的自驾游团队,由三省旅游局指定的旅游机构负责组织参与本次优惠活动。旅游消费劵的使用范围与本省相同。高速公路免费范围及时间:使用范围限于湖南省境内的高速公路,使用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不限节假日),查验放行手续同省内要求一样,在自驾游活动结束后由最后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收回旅游消费劵存根联。

联 系 人:龚铁军 黄国斌

联系电话:0731-4762231  13307498855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下载:

XXX旅行社自驾车团队登记表

相关阅读

关于做好“锦绣潇湘红五月,快乐湖南自驾游”活动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1032900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