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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09-08-11 00:00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进一步加快选拔任用干部制度改革,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我县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局长1名。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1名。

二、报名对象范围、资格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旅行社团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旅游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旅游工作经历2年以上、身体健康的在职工作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男女不限。但在旅行社团或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抽调人员,组建公开招聘工作班子。

2、宣传发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县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并向省内外旅游行业、旅游社团和旅游网站发函,广泛宣传公开招聘工作。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在县委组织部报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所在单位有效资格审查证明。有业绩证明材料的请一并提供。审查合格后,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需交近日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安排在8月15日-18日。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质量,如果报名人数不足5人不予开考。

4、考试。结合这次招聘的职位特点,考试只设面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面试主要是竞聘演讲,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26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考察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

6、讨论决定。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拿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聘人选。为确保招聘质量,县委常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的招聘。

7、公示。对拟招聘人选,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接受干部群众举报。根据群众反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

8、聘用。经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县委发文聘用,聘用期一年。聘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等职务干部待遇。聘用期满后,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好的予以正式录用,享受机关同级同等待遇。对工作业绩平平者,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参考人员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电话:0746-7792825;登录网站:www.sp.gov.cn.

中共双牌县委组织部

2009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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