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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9-12-25 00:00  

湘旅联字〔2009〕5号

各市(州)旅游局、统计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部署,我省被确定为试点省份之一。为摸清我省旅游人才资源的总量、结构和素质状况,省旅游局、省统计局决定开展全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我省旅游人才资源的家底,总结和分析我省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湖南旅游业 “十二五” 人才规划》,加快实施科教兴旅、人才强旅战略,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成立以湖南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光荣为组长,湖南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绵松,湖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宗荣,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黄艺农为副组长的湖南省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调查统计工作。委托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以课题方式对湖南省旅游人才资源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和撰写报告。由湖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黄萍任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三、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09年12月):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培训技术人员。

2、调查统计阶段(2010年1月—4月):1月20日前,完成长沙市的普查和抽查工作;1月20日至2月10日,完成其他各市州的普查和抽查工作; 3月20日前,完成全省各市州复查工作;3月21日至4月10日,完成所有调查数据的录入和统计工作。

3、汇总分析阶段(2009年4月—6月):将填报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4、材料上报阶段(2009年6月30日前):《旅游人才调查统计试点工作报告》、《旅游人才调查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和《“十二五”本省旅游人才发展报告》。

四、工作内容

1、组织辖区行业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及其他旅游相关单位开展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做好动员、培训等工作。

各市(州)旅游局负责行业内旅游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并协助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做好辖区内社会其他旅游相关单位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统计局配合做好相关的调查统计工作并提供社会其他旅游相关单位名录和有用的资料。

2、组织接待中国旅游人才资源调查统计专业技术组成员。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协助下开展工作。

3、回收审核辖区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及其他旅游相关单位的调查表。

4、各市(州)旅游局负责审核辖区旅游局提供的调查数据并上报湖南省旅游人才调查统计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旅游局、统计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分工责任,支持配合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做好全省旅游人才调查统计工作。

2、确保数据真实。各调查单位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做到数据完整、真实客观,如实反映其旅游人才队伍的现状。调查统计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3、及时上报数据。各市(州)于2010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数据上报。

六、联系方式

总协调:黄 萍 0731—84761069

联 系 人:梁爱君、杨贤美(湖南师大旅游学院)

戴 洁(湖南省旅游局)

联系电话:0731-88872154、84761069

手 机 号:13187093112(梁爱君)

传 真:0731-8872154

E-mail: rcdc@yahoo.cn

特此通知

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统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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