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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06-13 00:00  

各市州旅游局,各出境旅游组团社:

为保障我省出境旅游公民及出境旅游组团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省出境旅游市场秩序,依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的管理,提升出境旅游品质,确保我省出境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出境旅游组团社要选择国家旅游局推荐的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为境外地接社。要与境外地接社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直接业务关系,并将境外地接社的相关信息报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和质监所备案。出境旅游团队应直接交给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外地接社接待。出境游散客原则上应通过省内组团社互为代理的关系拼团出境。如需通过第三地转手拼团,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游客的同意。

二、各出境旅游组团社要对境外旅游目的地的游览景点、购物场所、团队用餐、交通、自费项目等各服务环节踩线考察,掌握团队的操作流程,保证旅游行程安排合理及各环节的服务质量。

三、为支持我省航空口岸和机场的发展,长沙黄花机场有直飞境外航线的,各出境旅游团队原则上应从长沙出境直飞境外旅游目的地。

四、各出境旅游组团社和赴台旅游组团社,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禁止在合同外以其他名目收取额外的费用。要认真组织团队开好行前说明会,并做好签到工作。签到单要与团队资料一同存档,以便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说明会要向旅游者详细介绍出境旅游相关规定,境外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注意事项,文明旅游等有关要求和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并将《注意事项》和《温馨提示》发放给每位游客。

五、为保证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的审核把关,从通知之日起,全省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审核由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各市州旅游局暂停对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的审签工作。各组团社报送出境旅游名单表时,需同时报送诚信旅游管理系统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团队名单表复印件,并在团队出发前24小时送达审签,逾期一律不予审签。

六、如出境旅游团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纠纷投诉,组团社要迅速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做好相关处置,并及时报告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和质监所。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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