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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红色旅游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10-20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中办、国办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来,我省按照国家发展红色旅游的部署,认真实施一期规划纲要,收到了良好成效,充分发挥了红色旅游的政治、文化、富民、民心工程的功能。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中办、国办将印发《2010年—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二期规划纲要》),以革命战争时期内容为重点,将1840年以来170年间我国大地上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事迹的先进文化遗存和宝贵精神,有选择地纳入红色旅游发展范围。并按主题将红色旅游分成四个不同时期:一是反帝反封时期,即1840年-1921年,以鸦片战争、甲午战争、辛亥革命等重要历史遗存为代表,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中国人民面对列强入侵和封建王朝的压迫所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艰难求索的奋斗历程;二是革命战争时期,即1921—1949年,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反动政权、夺取全国胜利、建立人民共和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奋斗历程;三是建设创业时期,即1949-1978年,重点反映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历程;四是改革开放时期,即1978年以来,重点反映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历程。

为更好地配合全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纲要》的编制,进一步推动我省红色旅游新一轮发展,省旅游局正在编制《湖南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开展红色旅游资源普查。请各市州旅游局按照国家划分红色旅游四个不同时期的要求,全面开展红色旅游资源普查,将区域内主要红色旅游资源情况和红色旅游区(点)报省旅游局。

二是切实做好红色旅游重点项目的报送。请各市州旅游局结合本地红色旅游资源情况,包装、策划和设计一批重点红色旅游项目报省旅游局(每个市州控制在10个以内)。

三是进一步完善红色旅游发展交通等配套设施。请各市州旅游局根据未来五年本地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对红色旅游交通、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摸底并报省旅游局。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省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安排,红色旅游归口办公室管理和协调。请各市州旅游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10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上报省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裴泽生 黄得意

联系电话:0731—84719321

电子邮箱:hunantabg@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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