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1-04-19 00:00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即从2010年起在全省创建30个旅游强县、50个特色旅游名镇(乡)、200个特色旅游名村、10000个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旅游家庭旅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10)127号文件下发的《湖南省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实施方案》,省旅游局制定了《湖南省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创建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湖南省旅游强县创建标准》(见附件2)、《湖南省特色旅游名镇(乡)创建标准》(见附件3)、《湖南省特色旅游名村创建标准》(见附件4)等三个标准.经省创建办审核批准,现将“实施细则”和“三个标准”下发,请各市州根据“方案”、“实施细则”和“三个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创建工作。

请各市州按照标准认真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务必在12月15日前,将2011-2013年参与“3521”工程创建的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名镇(乡)、特色旅游名村的申报表、汇总表(各种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5—10)报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旅游家庭旅馆的申报按照《乡村旅游服务星级评定准则湖南省地方标准》、《旅游家庭旅馆基本条件与评定湖南省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此次不申报)。“省创建办”将组织筛选、审核,于年底公布参与“3521”工程创建的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名镇(乡)、特色旅游名村名单。

联系人:杨宝奕 0731-84726736 (传真)

梁金华、李 琳 0731-84478760 0731-84478760(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创建工作实施细则》;2、《湖南省旅游强县创建标准》;3《湖南省特色旅游名镇(乡)创建标准》;4、《湖南省特色旅游名村创建标准》;5、湖南省旅游强县申报表;6、湖南省特色旅游名镇申报表;7、湖南省特色旅游名村申报表;8、申报湖南省旅游强县汇总表;9、申报湖南省特色旅游名镇汇总表;10、申报湖南省特色旅游名村汇总表。

湖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

关于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1032854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