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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1-02-16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为全面提高我省景区管理和服务经营水平,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设施建设,宣传、推介和提升我省景区的品牌形象,打造特色景区,推进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经研究,省局决定开展评选“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和数量

“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拟评选10家单位。

二、评选范围

全省评定时间满一年的4A级旅游景区

三、评选条件

1、上年度一次性通过全省4A级旅游景区复核的景区;

2、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违纪经营行为,无重大旅游投诉;

3、在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景观质量、游客意见、旅游投诉、年接待游客量、年营业收入、资金投入、全国旅游景区统计管理系统填报情况、市场开拓等九方面综合条件较好的景区。

省局将根据以上条件进行评分并排名,对综合排名前10位的景区予以表彰。请各市州旅游局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推荐(1-2家),并将推荐表(附后)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2月18日17:00前传真至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赵智慧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68407

附件:“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推荐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推荐表

关于推荐“湖南省2010年度最佳旅游景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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