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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2012年全省旅游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现场复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1-02-25 00:00  

关于对“2011-2012年全省旅游系统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现场复查的通知

相关市州旅游局:

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推荐“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通知》(湘治省发[2011] 2号)(可在网上下载并打印)的精神和部署,结合相关市州旅游局推荐和我局初评,我局拟对长沙市旅游局质监所等13家单位(见附件一)进行复评,从中评定10家,向省依法治省办推荐为全省旅游系统“2011-2012年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时间:2011年2月28日至3月16日(具体行程见附件二)。

二、复评人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局行业管理处、监察室、质监所参与(具体见附件三)。

三、复评方式:1、查阅档案;2、走访并问卷企业;3、赴重点景区现场检查执法情况。

四、相关准备:1、请根据湘治省发[2011] 2号文件的“推荐条件”的六个方面,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及汇报材料(请在材料中辟专段介绍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的情况);

2、认真填写好“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审批表,并在复评前找县市区主管部门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签好意见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联系人:唐小龙 13755010615

专此通知

附件1:全省旅游系统“2011-2012年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拟推荐名单

附件2:复查行程安排

附件3:复查组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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