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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1-04-26 00:00  

各市、州旅游局、旅游协会,各相关旅行社、旅游景区:

根据《湖南省旅游协会章程》规定,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成立大会拟定于五月十九日在长沙召开。为做好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理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人选条件:

1、具有导游员资格,实际从事导游工作三年以上;

2、热爱导游职业,对导游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诚信优质服务,为广大游客所信任和好评;

4、思想、业务素质好,有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

5、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的构成:

1、受到国家旅游局表彰的13名全国优秀导游员(由省旅游协会推荐);

2、五星级旅行社和赴台旅游组团社各推荐2人(由各旅行社直接推荐报省旅游局行管处);

3、每个市、州推荐3人(不得与符合第1、2项推荐的人员重复,人员名单报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三、各市州旅游协会和各相关旅行社、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理事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要准确填写《推荐表》并加盖旅游协会公章后,于2011年5月 8日前,将理事推荐表传真到湖南省旅游协会秘书处,或发电子版至:2313352@qq.com。

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电话: 0731-84725372

省旅游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731-84739158 (传真)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邮编:410001

附: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

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关于推荐湖南省旅游协会导游分会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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