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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1-06-01 00:00  

各市(州)旅游局:

2010年,在国家旅游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的通力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我省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再创佳绩,目前全省各级旅游景区(点)已达158个,旅游景区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较大提升,标准化、精品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2011年是我省“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旅游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加快湖南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今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省旅游局将继续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加大对等级旅游景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等级景区的品质和形象。为做好今年等级景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创建A级景区的认识,广泛动员景区积极参加创建。

各市州应尽快对当地旅游景区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旅游景区发展现状,将创建积极性高,管理体制顺畅、经营机制规范,资源品位高,创建基础好,具备创建条件的景区确定为创建对象。在积极鼓励动员有条件的的景区景点加大投入,积极创建的同时,要严格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相关评分细则,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的力度,保证创建质量和水平,增强创建成功率和我省等级景区的竞争力。

二、按照标准,认真做好A级景区的培育、创建工作。

1、5A级旅游景区。目前,我省5A景区的创建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已有三家景区顺利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的景观价值评审。 5A景区的申报工作在时间上不作统一要求,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景区,请各市州切实加强指导,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在认真制作申报材料的同时,从游客的角度出发,从细节处着手,加强景区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和申报。

2、4A级旅游景区。各地对纳入今年创建计划的4A景区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对达到申报条件的景区抓紧申报,对不符合标准、条件不成熟的要严格把关,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不求数量,确保质量,积极指导和督促景区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创A工作的安排,今年4A级景区的申报材料必须在7月31日前报送至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省局将安排在9月30日前全部初评完毕,逾期未报送申报资料以及不能在9月底前完成省局初检的,今年将不予向国家旅游局推荐。

3、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申报材料报送的截至日期为9月31日,省局将安排在11月30日前全部评定完毕,逾期未报送申报资料以及不能在11月底前完成省局初检的,今年将不予评定验收。

三、关于等级景区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的质量是体现创建单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市州要特别注重拟创A景区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要求拟创A景区申报材料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内容真实、丰富、不缺项漏项,并且条理清楚、易于理解。申报材料必须成套印刷,整齐美观,尽量避免简单复印、随意粘贴或松散装订等现象。各地创建单位的申报材料务必在规定的截至日期前报送至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申报材料为一式三份)。

为确保今年我省A级景区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各市州旅游局认真制订今年本市州A级景区创建计划,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并于6月10日前将今年的创建计划表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以便我局统筹安排检查指导、推荐和评定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度各市州A级景区创建计划表

联系人:赵智慧

电话/传真:0731—84768407,15873176492

E-mail:57972638@qq.com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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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各市州A级景区创建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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