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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湖南省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 2012-04-03 00:00  

2012年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局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实施湖南旅游强省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本年度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建设法制机关进程

1.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重视培养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对拟任各级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责任处室:人教处)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专家讲解《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相关知识。(责任处室:法规处、机关党委)

3.深入学习培训《行政强制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强制实施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责任处室:法规处、其他处室)

4. 对接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按照省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针对上年度全市依法行政集中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本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处室:法规处、其他处室)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5.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有效期和申请审查等制度。法制机构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6.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严格执行,强化跟踪问效。本年度我局将结合旅游规划评审工作举行1次以上决策听证会,通过本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处室:规财处、信息中心)

7.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全面评估决策的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的决策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处室:监察室)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加强行政强制相关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按照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限的清理工作,统一标准,明确要求,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1宗当年或近两年旅游行政处罚案卷和2个旅游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组织或参加完成我局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责任处室:行管处、质监所、法规处)

9. 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学习有关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经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市州旅游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责任处室:法规处、质监所)

10.努力创新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搞好服务创新,主动上门服务,对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尤其是对困难企业和重大项目,搞好全程服务,不得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不允许影响项目建设进程,优化旅游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处室:行管处、规财处、产业处、其他处室)

五、及时防范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1.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加强同其他部门的沟通,完善旅游投诉的处理制定,妥善解决旅游行业纠纷。(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质监所)

12. 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建立专家咨询、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等工作新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制度。(责任处室:法规处)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责任处室:法规处、其他处室)

14.强化行政问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工作人员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责任处室:监察室、法规处)

15.依法加强财政监督。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责任处室:规财处)

16.完善旅游行政投诉体系。发挥服务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作用,找准建设和谐社会与办理行政投诉的结合点,解决投诉问题。(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行管处、质监所)

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责任

17.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旅游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及其他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各市州旅游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各地旅游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8.制定并落实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落实本局部署的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年度工作报告。(责任处室:法规处、其他处室)

19. 加强依法行政调研和宣传。按照2012年度省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要求,提高旅游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典型宣传水平,及时向省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形成与建设法治机关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责任处室:法规处、质监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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