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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关于征集韶山灌区文史文物资料的启事

发表时间: 2013-05-07 00:00  

韶山灌区工程是兴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国家大型引水工程,以农业灌溉为主,兼具防洪撇涝、工矿城镇供水、发电、航运、养殖等综合功能,干、支、斗、农、毛五级渠道总长10097公里,润泽湘潭、长沙、娄底三市七个县(市、区)的100万亩农田。由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处副书记、副省长华国锋同志任指挥长,于1965年7月率民工10万,历时10个月,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扁担精神”“石夯干劲”建成,做到了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建成、当年受益,创造了水利建设史上的人间奇迹,创造了一种“韶山灌区精神”。为弘扬这种社会主义建设中焕发出来的精神,保护韶山灌区文史文物资料,挖掘整理韶山灌区文化,丰富充实韶山灌区陈列室展览陈列内容,开发韶山灌区文化旅游资源,发挥韶山灌区教育功能,提升韶山灌区影响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特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韶山灌区文史文物资料。

一、征集内容

1、“韶山灌区精神” 表述语。要求:

(1)征集作品语言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特色鲜明、易懂易记、短小精悍,便于传播和普及。

(2)对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与韶山灌区建设有关的感人事迹、动人故事。稿件应是作者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听到的有关内容以及向有亲身经历的人士进行调查访问的真实记录;凡来稿中提及的史料、时间、地点、人物作者应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文责自负;所提供的史料要字迹清楚,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自留底稿,来稿一般不退回。

3、当年修建韶山灌区人员的基本资料,包括当年修渠人员名单、照片、修渠经历及现状,特别是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名单、先进个人名单的基本资料。

4、实物,包括当年修建韶山灌区的生产工具,如铁镐、锄头、两齿锄、石夯、锤、钻、钎、瓦刀、链绳、安全帽、垫肩、平车、小推车、测量工具等;当年修建韶山灌区的生活用品,如大锅、蒸笼、马勺、风箱、工作服饰等;当年修建韶山灌区的各种办公用具和文具,如办公桌、椅、凳、文件柜、油灯、马灯、水平仪等;其他与当年修建韶山灌区有关的实物、资料,如饭票、奖状、留念证等。

5、文献资料,包括当年修建韶山灌区的各种文献资料,如图纸、简报、电文、书信、传单、会议记录、笔记本、记工簿等;当年修建韶山灌区的各类影像记录,包括国家领导、外宾、知名人士参观考察时的照片、资料、物品等;灌区建成通水后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种文献资料,如书籍、画册、画页、音像作品等。

二、文物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属个人收藏的物件、史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由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寄存收藏。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藏品,而展出又十分需要的,可采取寄存收藏的方式,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无偿或者有偿借展协议,由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代为收藏展出,并出具寄存证明,确保拥有者的所有权。

3、复制归还。对于收藏者不愿意其面世的史料和文物原件,在征得本人同意,由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复制后,归还原件。

4、出价收购。对于一些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史料和文物,个人、团体可以自愿作价转让给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由专家进行文物鉴定和价格审定,双方签订收购协议。

本局对所征特别重要的代表性实物、文献资料将在陈列室永久妥善保存并展出。

三、征文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韶山灌区精神” 表述语和故事来稿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灿辉 朱翠莲

电话:0731-56200013(办公室)

13875205465(周灿辉)

13786216072(朱翠莲)

传真:0731-56200088

邮箱:shaoshanguanqu1966@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乡市新研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401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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