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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3521”乡村旅游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 2014-02-25 00:00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省各市州积极开展“3521”乡村旅游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湖南省乡村旅游建设“3521”工程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0〕127号)精神,省“3521”工程创建办公室对全省各创建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湖南省旅游强县”创建合格单位

长沙县、汝城县、双牌县、湘潭县、平江县、石门县、洪江市、涟源市、衡东县、隆回县

二、2013年“湖南省旅游名镇(乡)”创建合格单位

长沙县开慧镇、望城区乔口镇、资兴市黄草镇、常宁市庙前镇、吉首市矮寨镇、永定区王家坪镇、城步县长安营乡、沅陵县五强溪镇、湘潭县白石镇、涟源市茅塘镇、醴陵市官庄乡、石门县壶瓶山镇、双牌县茶林镇、平江县长寿镇

全省旅游产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和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机遇、创新举措、扎实工作,努力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为深入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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