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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4-12-19 00:00  

各市(州)旅游局、各旅行社、各持证导游人员:

为全面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强化导游的服务管理,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旅游局(旅发〔2014〕215号)《关于促进导游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我省仍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开展持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现将年审培训和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办理注册的持证导游人员。

二、年审培训与年审(刷卡)时间

远程年审培训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年审(刷卡)时间为:20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三、培训方式

本年度的年审培训采取计算机网络学习和手机移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1)参训导游利用导游人员利用计算机网络,登录湖南持证导游人员年审远程培训平台(http://dy.hnrtu.com)进行学习;

(2)参训导游利用手机微信关注“湖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公众帐号(或在网络培训平台扫二微码关注),登录微信学习平台,关联本人的导游证,选择学习微课程,参加课程考核,并在微社区进行学习交流,取得微信积分(具体学习规划和流程见培训平台首页公告)。

四、培训合格标准

本年度的年审培训,必须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成绩方为合格:

1、计算机网络培训

参训导游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在线学习考试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

2、手机移动培训

参训导游在微信学习平台中的微信积分必须达到100分以上(微信平台积分规则见网络培训平台首页公告通知);

3、撰写并在培训平台上提交一篇本人的带团心得,字数要求为500字以上,省局将针对今年年审导游所提交的带团心得开展评奖活动。

五、年审材料

持证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刷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年审考核表。参加远程培训合格的导游人员,可以在网络培训平台上填写并打印本人本年度年审考核表(表中已注明本人的本次年审培训成绩)。导游人员要如实填写考核表;

2、导游资格证、导游IC卡和身份证原件。

六、年审手续

1、省直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合格后,直接在省旅游局办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

2、长沙、张家界注册的导游人员在当地导服中心办理年审手续;

3、各市、州(长沙、张家界除外)注册的导游人员,将年审材料交至各市州旅游部门,由市、州旅游局统一到省导服中心办理年审手续。

4、按照国家旅游局(旅发〔2014〕215号)《关于促进导游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2015年省、市(州)旅游局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将不再承担社会导游的注册登记工作,社会导游注册可自愿选择规范的导游行业组织办理手续。

七、收费标准:

全省导游年审培训费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审批标准收取。

八、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731-84426658 82191197 何 方 熊 为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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