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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5-04-11 00:00  

各市(州)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测算本年度国内旅游各项主要指标,为各级政府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可靠决策依据,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年一度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地应认真对待,加强调查工作领导,成立专门的、各部门协调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此次调查工作进行;各相关旅游企业应积极配合,保证此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时间:

调查时间:

调查分两次,上半年一次 4-6月 下半年一次 9-10月;

上报时间:

第一次7月15日前;

第二次11月10日前;

三、工作方式

各市州旅游局将收集的统计报表录入到计算机后,将录入后的数据上报省旅游局,录入软件另行通知。

四、调查经费:

每份调查问卷由省局补助调查员2元、录入费1元,不足部分由市州旅游局自行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联 系 人:陈进

联系电话:0731-4686957

特此通知

附:1、《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旅游统计调查制度P66-70)

2、《国内旅游抽样问卷》(A)

3、《国内旅游抽样问卷》(B)

4、问卷数量分配表

湖南省旅游局

2005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国内调查样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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