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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 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8-12 00:00  
  

湘旅办〔2016〕114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

为认真汲取6·26”特大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和长沙桔子洲景区摘牌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全省等级景区以游客为本,加大整改提升力度,强化安全、质量、秩序动态监管,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服务质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在巩固前一阶段市场秩序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从现在开始至12月对全省等级景区继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督查检查行动。通过明查暗访,督促管理不规范、服务功能弱化、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的等级景区进行全面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等级景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通过下半年的集中整治,实现我省等级景区质量显著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稳定,涉旅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旅游发展环境日优良的目标。

一、督查依据

全省旅游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结合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以级景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省5A景区不再被警告摘牌,不再发生重大旅游秩序舆情事件。   

二、整治重点

1.等级旅游景区贯彻落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是否保持等级旅游景区标准的情况5A级景区实施“三高一化”精品工程建设情况;

2.等级旅游景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情况

3.等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游客流量控制、旅游安全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等情况

4.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情况,如景区内旅游商品商店和经营摊点、民宿、餐饮等经营户是否规范经营,是否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是否公布旅游服务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是否有非法喊客、拉客、宰客现象

5.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6.《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中认定的八种违法违规行为,《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认定的五种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本轮“两打击一整治”行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旅游局主要负责对5A、4A景区的检查,各市州旅游局(委、办)负责3A及以下等级景区的检查,省旅游局进行抽查。各市州旅游局(委、办)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对照上阶段“两打击一整治”检查出的问题,以及景区复核、旅游安全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检查。省旅游局将派出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的督查组,对旅游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进行督查检查。省旅游局共设立四个督查组。

第一组

组长:陈献春  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地点:长沙、株洲、湘潭

第二组

组长王超祥  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行业管理处、旅游质量服务中心

    地点:娄、邵、怀、永

第三组

组长:高扬先  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产业发展处、市场开发处

    地点:岳、衡、郴

第四组

组长:尚斌  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

    地点:益、常张家界湘西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由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献春同志牵头负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超祥同志统筹协调,局党组其他领导分头负责,由省旅游局行管处牵头制定方案,规划财务负责组织景区检查和情况通报,各相关处室(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各级旅游部门要坚持依法履责、失职追责,以严肃严厉地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本轮“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汲取桔子洲摘牌和6·26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及时发现扰乱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破坏旅游质量损坏旅游声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和隐患,搜集违法违规证据,依法查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和顶风违法违规、问题依然严重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问题严重的市州进行通报批评。各督查检查组在完成督查检查工作任务后,要及时提交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广泛宣传,联动处理。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强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查处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检查结果进入诚信记录,与年终考核、评星定级、项目资金等挂钩,形成“一处违规,处处碰壁”的高压态势,使企业和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方可生存发展,真正营造出广大游客放心、满意的旅游环境。

请各市州旅游局(委、办)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和安排好市场秩序检查工作,并明确负责的领导和科室,并于8月15日前将联系人报省局行业管理处。

行业管理处联系人:常  炼,联系电话:0731-85839620;

规划财务处联系人:夏阳春,联系电话:0731-84720349。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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