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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9-23 00:00  

湘旅办2016133号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省旅游协会、省旅行社协会、省旅游饭店协会: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推进质量强旅战略目标,持续提升全省旅游质量水平,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印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的统一部署,湖南省旅游局决定于9月-10月组织开展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质量强省”“质量强旅”战略,把提升旅游质量作为推动旅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全社会努力营造重视旅游质量、追求旅游质量、崇尚旅游质量、关注旅游质量的良好氛围,把湖南旅游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旅游质量 建设质量强省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旅游质量提升活动。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为重点,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旅游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组织开展旅游企业服务标准质量自我声明公开和自我监督、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和湖南名牌创建等活动,加快旅游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二)开展旅游质量整治活动。结合全省旅游市场“两打击一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广告、强制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和购物活动、不签订旅游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发布一系列实用旅游消费提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三)集中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市州旅游局(委、办)围绕质量工作重点、亮点和焦点内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加大旅游行业信用宣传,大力倡导诚信兴旅,集中公布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旅游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在旅游行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市州旅游局(委、办)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市州旅游局(委、办)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旅游局。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发挥旅游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旅游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组织旅游企业围绕服务民生、服务游客,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惠民活动,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质量月”主题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质量月”的成果,推动“质量月”活动接地气、得民心。

(三)确保“质量月”活动实效。各市州旅游局(委、办)要把“质量月”活动与旅游市场秩序“两打击一整治”、“十一”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文明旅游、旅游诚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部署、统筹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力求叠加效应,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旅游质量问题,切实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联系人:常 炼 聂 瑛   电话:0731-84744843

 

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2

 

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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