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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4-23 15:27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省文物局,厅直各单位,各文化旅游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省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确保“五一”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4月22日至4月30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11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督查,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带队厅领导确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督查组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附后。

二、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市州、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按照中央、省级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治等方面的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开展工作的情况。

1.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文旅市场〔2019〕127号)情况。

2.对《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湘文旅市场〔2020〕28号)问题整改情况。

3.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情况。

4.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国发明电〔2020〕12号、13号文件的通知》情况。

5.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71号)情况。

6.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文化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湘文旅市场〔2020〕35号)情况。

7.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和<湖南省公共文旅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湘文旅市场〔2020〕17号)情况。

8.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文旅市场〔2020〕41号)情况。

(二)督查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等文件要求组织专题学习情况;对本地本单位安相关工作研究、部署、督办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投入、管理、应急、培训五到位的情况。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推动本地本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巡查、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情况。

3.各地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一单四制”的情况。

4.市州、区县政府成立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督查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情况。

1.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场所和等级旅游景区(点)经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恢复开放和报备当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情况。

2.客流控制情况。重点检查等级旅游景区(点)游客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公示(风险提示)、容易聚集人群场所配备疏导员、门票预约(领取)、分时段预约入园(场馆)游览、健康码验证进入、内部交通工具隔位乘坐、餐饮场所推行公勺公筷和错时分桌就餐等限流防控措施,以及落实日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日承载量的30%情况。

3.各地根据舆情监测和相关机构大数据的分析,全面梳理属地内存在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的重点场所(景区),并前往现场督查、指导其做好应对预案、关闭室内区域、化解相关风险;对实施门票减免和发放惠民消费券,且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的场所(景区),节假日期间采取部分限制使用(消费)举措。

4.安全生产其他督查内容。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疫情发生后退团退款及善后、旅游线路产品设计、旅游招徕及合同签订、供应商(尤其是旅游包车)采购及合同签订、分支机构管理、旅游活动安全保障、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含意外险)、档案台账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星级旅游饭店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星级旅游饭店消防应急演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食品及客房安全、安全通道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方法提示等标识标牌、员工安全培训演练等情况。督查等级旅游景区内餐饮食品、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火灾防控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

(四)各市州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1.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检查整治和工作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对湘文旅市场〔2020〕35号文件落实执行情况;对省内游、一日游、短途(周边)游市场、“五一”假日节前的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整治“不合理低价”、强迫(诱导)消费(购物)、向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等突出问题,及时查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2.加强在线旅游企业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和合同管理,清理整顿、下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督促在线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应急保障机制的情况。

3.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绿色环保、理性消费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情况。

4.组织(配合)开展质量提升、扫黑除恶、反恐综治、“毒黄赌”整治、虚假广告、举报投诉、交通领域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11个督查组,分别对14个市州、部分区县、文化旅游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各督查组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主动对接被查市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分工,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各市州、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受督查前要相应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活动。

督查工作中,坚持“四不两直”,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紧盯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重点隐患顽疾,深入现场和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检查。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1个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2家文化经营主体责任单位、2家旅游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指出交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要立即提请当地党委政府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按照“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督促整改就是渎职”的要求,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较真碰硬,务求实效。

要认真汇总梳理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列出书面清单交办。各督查组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7:00前,将督查总结和相关附件材料(含重大问题隐患清单、交办及整改落实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现场督查图文资料等)用word文档反馈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附件:1.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安排表

2.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表

3.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

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景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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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成学军,0731-85286128;邮箱:3207726096@qq.com)

附件1

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安排表


说明:1.督查组有两个以上处室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处室;

      2.牵头处室委派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数据收集、梳理总结等工作落实。


附件2

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表


附件3


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景区名单

湘潭市韶山旅游区

长沙市岳麓山-橘子洲旅游区(岳麓书院)

张家界武陵源—天门山旅游区(武陵源旅游区)

长沙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岳阳楼-君山岛旅游区

郴州市东江湖旅游区

湘西州凤凰古城旅游区

南岳衡山旅游区

湘西州矮寨奇观旅游区

岳阳市平江石牛寨景区

张家界大峡谷景区

株洲方特欢乐世界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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