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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5-13 11:15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厅直各单位,各文化旅游市场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文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我厅决定对全省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5月13日至5月25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5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确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查任务。

二、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1.各地是否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并制定文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各地是否科学评估当地疫情形势及防控风险,审慎决定剧院等文化场所开放管理事宜。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市场经营活动。

(二)督查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疫情防控组织保障情况

1.各地是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文化经营场所恢复开放。

2.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是否按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文件精神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督促落实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的各项措施并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执法巡查。

3.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是否加强了对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的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明确底线红线,依法从严查处文化市场违规经营活动,督促恢复开放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开放落实防控措施情况

1.剧院等演出场所防控情况。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举办中大型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人员预约限流措施、观众入座率、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演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错峰开放剧场、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使用在线支付、各类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现场疏导等情况。

2.上网服务场所防控情况。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实行预约限流措施、接纳消费者入座率、错峰入场、间隔就坐、以及消毒通风等情况。

3.娱乐场所防控情况。娱乐场所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入座率、设备消毒通风等情况。

4.开放的文化经营场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情况;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三、工作要求

1.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进行督查检查。各市州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主动做好督查工作。

2.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交办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3.认真汇总梳理督查情况,各督查组联络员于2020年5月29日17:00前,将督查小结反馈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卫红,0731-85286106;邮箱:1091914055@qq.com)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5月12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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