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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4-24 15:2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加快《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政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旅行社行业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科学统筹,优化流程,确保质保金暂退工作有序开展。各市州局于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12:00前将本地质保金暂退工作开展情况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附件:1.《湖南省市(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情况汇总表》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邬振杰,联系电话:0731-85286107,报送情况扫描件、电子版的电子邮箱:hnlyhgc@163.com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发市州2022年4月24日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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