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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10-20 17:35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省文物局各处室:

根据湘人社函〔2022〕172 号《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和相关处室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推荐。

一、评选范围

(一)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对象: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职责的相关部门(含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二)全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主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的领导干部,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含社区、村)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3.坚决落实“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

4.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5.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②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

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③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旱等行动,成功避免或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工作成效显著。

④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近 5 年来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不参加推荐。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克己奉公,敢于斗争,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一贯表现优秀。

2.勇于攻坚克难,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执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等任务,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有效防范、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成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取得突出成绩。

4.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中做出突出贡献。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已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评选,如做出新的贡献可予以推荐。近5年来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个人不参加推荐。省级监管部门直管行业发生 3 起以上(含 3 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内设机构的相关责任人不参加推荐。

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方式,严格按程序推荐,并进行公示。

(一)推荐。

推荐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和“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要求,每个单位和处室推荐一个先进集体或一名先进个人(不重复推荐)。

(二)公示。

1.厅直各单位被推荐对象应按照管理权限,由推荐单位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厅党组研究(上报名单可与公示同步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厅机关、省文物局各处室推荐对象经各处室支部审核后上报,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后上报厅党组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基层一线。评选重点向基层一线,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和应急处突一线倾斜。副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含相当职级)干部比例控制在 20%以内。

(二)坚持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可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及女干部),并具备一定的荣誉基础,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推荐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有关的待遇。

(四)及时上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处室将全省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于2022年10月21日12: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市场管理处卢珉,联系电话:0731-85286019。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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