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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提示及指引

发表时间: 2022-12-12 15:4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落实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和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的特殊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服务需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我厅政务服务窗口现就业务办理有关事项向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建议如下:

一、执行“特殊场所”条款。从即日起,请前来政务服务大厅的人员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测温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不见面网上办。对于可以网上办理或预受理的事项,建议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新湘事成APP”进行线上申报,并选择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申办资料和收取办事结果,尽量避免到窗口现场办理。如需跟踪办件进度查询,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办件进度和办件结果。

三、视情况延缓办。对于非紧急事项,建议根据疫情防控和个人实际需要延缓办理,尽量确保“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不必要外出和聚集,减少接触感染机会。

四、提前咨询预约办。确需来大厅办理的事项,请事先详细咨询并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提前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新湘事成APP”进行网上预约或者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将尽快完成办理。咨询预约电话:0731-82213101。

五、加强防护现场办。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服务需求,请前来大厅办事人员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大厅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恳请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充分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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