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3〕154号)和《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湘文旅公共〔2024〕21号)要求,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经各县(区)自评、各市(州)初评、省级专家组抽查审核等程序,现将全省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7月10日--7月1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 系 人:容玉姣 联系电话:0731-8528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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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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