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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向刘萌刚等优秀导游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12-08 00:00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旅游行业开展向刘萌刚等优秀导游学习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5﹞302号),要求旅游行业特别是导游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刘萌刚等优秀导游先进事迹,增强导游人员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意识,树立起导游群体的良好形象,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核心价值观,在全行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促进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落实好国家旅游局的《通知》要求,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及时将本通知发到所辖区域内旅游行业协会、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游院校(系),充分利用旅游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旅游企业、旅游院校的对外窗口、学习园地、宣传栏目等宣传阵地,通过举行事迹报告会及学习演讲会、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宣传学习刘萌刚等优秀导游先进事迹,提升宣传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二、结合本职,注重实效。各地市州要把学习宣传刘萌刚等优秀导游活动作为加强行业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以学习优秀导游事迹为基础,引导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引导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自觉将“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作为职业行为导向,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将优秀导游的先进事迹列入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材料和旅游院校相关材料,使先进事迹和模范精神真正入眼、入脑、入心。

三、树立典型,创先争优。各市州要加强学习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并将学习活动作为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行业先进典型的有利契机,宣传和推出一批行业先进典型,宣传旅游系统劳动模范、最美导游、模范导游员、优秀导游员等先进典型诚心诚意的服务态度、诚实守信的服务行为,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增进社会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理解、尊重和信任,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各市州旅游局(委、办)、旅游企业要利用湖南旅游网、湖南旅游监管网、市州旅游局(委、办)官网和企业官网等宣传平台及时以简报、通讯、学习心得等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动态反映交流,不断总结经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并于12月21日前将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材料报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省旅游局将向国家旅游局汇总报送学习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刘萌刚同志事迹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向刘萌刚等优秀导游学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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