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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

发表时间: 2026-06-15 17:14  

为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全力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湖南省各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重拳出击、精准发力,查处了一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2026年1月9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游客在张家界国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5天4晚张家界VIP无购物旅游套餐”,确认行程中不包含任何购物环节,但在落地后与地接社签合同时,增加了玉石博物馆行程。张家界国粹国际旅行社存在宣传招徕行程与实际行程不符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张家界国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陈某芳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游客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

2026年1月13日,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接到游客投诉常德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拒不退还定金、擅自转卖旅游合同、虚假宣传等问题。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旅游宣传、招徕,以该公司名义收取定金,未告知游客地接旅行社名称,游客到达目的地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才知道是另一家旅行社接待。

该公司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6年3月5日,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与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城区旅游集散点联合巡查执法发现,郴州乐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正组织35名游客开展一日游活动,租用的车辆未取得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资质,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该旅行社租用无旅游客运资质车辆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8元,罚款5000元;对主管负责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郴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使用人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导游兜售物品案

2026年3月19日,湘潭市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通过线索调查核实:2026年3月13日,河南平顶山市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50名游客开展“长沙、韶山三日游”,委派全陪导游孙某带团。该公司委托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韶山市畅享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接待。韶山市畅享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揽该旅游业务并委派冯某作为地接导游接待该团。导游冯某在带团过程中向游客兜售相片和纪念像章,全陪导游孙某在此过程中对游客发表地域性歧视言论引发“社会舆情”。

韶山市畅享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415元,给予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地陪导游冯某私自承揽业务并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10元,给予罚款3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组团社河南平顶山市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全陪导游孙某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已被河南省文旅部门同步查处。

案例五:未在规定期限内存入足额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案

根据上级部署,在全省依法清查未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工作中,发现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向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该社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并办理相关变更业务。截至2026年3月20日,该公司仍未按要求缴存质量保证金或提供相应银行担保,也未办理相关变更备案手续。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邬某亚、肖某作出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自许可证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主要负责人。

案例六:益阳市万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1月24日,根据举报线索,益阳市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联合交通部门对湖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县宝塔湖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营业部正组织53名游客到广西桂林开展4日游活动。

经查,万某某办理了湖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县宝塔湖营业部《营业执照》,从事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通过建立“湖南中国旅行社欢迎您”微信群招徕游客。1月24日万某未经湖南省中国旅行社授权,私自组织53名游客赴桂林旅游,共收取团费1800元。万某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益阳市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万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景游旅游咨询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3月,根据相关线索,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景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快手APP、微信等工具线上宣传引流,以客服后台接待客人的形式进行网络招徕游客,截至被查该公司共组织了30名客人前往香港旅游,共收取客人旅游费用5957元。该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湖南景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57元,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庆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悦途无忧旅游咨询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3月,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常德悦途无忧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依托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旅游信息、攻略,长期线上招徕客源,对接多地旅行社输送游客、收集游客信息,从中赚取合作返点及咨询服务费,累计违法所得3720元。该公司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2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

2025年9月16日,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接到游客投诉,反映其所在的青岛旅行团(共30余人)当天早上7:30被带往“郴州印象购物店”进行洗脑购物,因团队购物少,导游周某利要求另行收取350元/人费用。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多名游客指证导游要求加收350元/人的事实,并附视频证据。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该收费行为系郴州市亚淳旅行社有限公司要求导游周某利向游客收取。

郴州市亚淳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旅游者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旅行社停业整顿10天,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计调孙某娜作出罚款3000元并暂扣导游证10天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周某利作出罚款2000元并暂扣导游证10天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系列违法违规案

2025年7月24日,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湖南省洲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游客赴韶山、花明楼开展一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其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开展旅游业务,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旅行社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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