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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3-10-21 23:14  

各市州人事局、文化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我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从2005年起,实行“考评结合”。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申报材料格式、科学评价艺术人才、完善评价机制,现就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适当调整和补充如下:

一、凡申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向评委会送审代表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表演专业(包括戏剧、影视、杂技、木偶皮影、声乐、舞蹈、曲艺、导演)参评人员应提交单机摄录的本人演出和导演的具有代表性的剧(节)目实况VCD光盘,时间要求为5—10分钟;

2、音乐专业(包括演奏、指挥、作曲)参评人员应提交单机摄录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演出实况VCD光盘,时间要求为5—10分钟,其中演奏和指挥应以本人演出为主;

3、美术、舞台美术专业参评人员应提交代表作品2件;

4、编剧应提交代表作品2部;作词应提供代表作品5篇;

5、舞台技术专业应提供有关剧(节)目舞台设计、操作、管理、制作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演出营销专业应提供演出项目的策划方案和项目资料等;

6、代表作品不装订,但须标明单位、姓名和申报职务名称。

二、配合评审程序的调整,增加《湖南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要求提供一式21份(只装订1份,其余不装订,见附件2);

三、从2005年起,凡申报评审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都须按照调整后的材料要求组织材料,调整后的材料要求见《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参评材料格式要求》(附件1)。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参评材料格式要求

一、高级(含正高)

(一)《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本,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3、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省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证明;

5、职称外语成绩单,符合免试或降分条件的应提交有关材料原件(有外语要求的专业);

6、《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95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提供);

7、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成果、业绩与论著论文材料;

8、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四)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本,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2、个人述职报告1份;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任现职后获奖情况、任现职后研究成果,字数为3000字以内;

3、《湖南省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21份(只装订1份,其余不装订,见附件2);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业论文:

(1)一级编剧、作曲、导演、指挥、舞美设计、美术师等须提交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3篇;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须提交专业论文2篇;

(2)二级编剧、作曲、导演、指挥、舞美设计、美术师等须提交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须提交专业论文1篇。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

(五)参评代表作品

1、表演专业(包括戏剧、影视、杂技、木偶皮影、声乐、舞蹈、曲艺、导演)参评人员应提交单机摄录的本人演出或导演的具有代表性的剧(节)目实况VCD光盘,时间要求为5—10分钟;

2、音乐专业(包括演奏、指挥、作曲)参评人员应提交单机摄录的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演出实况VCD光盘,时间要求为5—10分钟,其中演奏和指挥应以本人演出为主;

3、美术、舞台美术专业参评人员应提交代表作品2件;

4、编剧应提交代表作品2部;作词应提供代表作品5篇;

5、舞台技术、演出营销等专业应提供有关剧(节)目舞台设计、操作、管理、制作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演出营销专业应提供演出项目的策划方案和项目资料等;

6、代表作品不装订,但须标明单位、姓名和申报专业职务名称。

二、中、初级

(一)《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1本,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3、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省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证明;

5、职称外语成绩单,符合免试或降分条件的应提交有关材料原件(有外语要求的专业);

6、《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95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提供);

7、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成果、业绩与论著论文材料;

8、近3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四)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本,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2、个人述职报告1份;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任现职后工作业绩、任现职后获奖情况、任现职后研究成果,字数为2000字以内;

3、任现职以来撰写的专业论文1篇: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三、几点要求

(一)一般不要求参评人员提供任现职前的有关材料;

(二)凡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并签署“已核原件”及2名以上验证人签名,且加盖公章;

(三)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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