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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表时间: 2017-03-06 13:53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湖南省文化厅通过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部门职责,加强考核,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将2016年以来湖南省文化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湖南省文化厅早在2014年、2015年就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了取消、下发、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工作。目前均无行政审批中介单位及服务事项。

1.厘清权力家底,行政行为规范公开

湖南省文化厅对所属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厅(含省文物局)省本级行政权力54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41项,审核转报类11项;责任清单共计80项,其中部门职责25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5项,公共服务事项20项。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同步,省文化厅将清理结果分别在“湖南文化”官网、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并编印成册印发到全厅系统。在此基础上,省文化厅和省文物局分别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内容涉及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人事教育处、非遗处等相关部门管理权限,总计72项,并将《湖南省文化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汇编》也全部在网上公布。今年制定发布了《湖南省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布了我省第一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省发改委等部门的统一部署,省文化厅开展了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自查,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自查,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和跨境服务负面清单的评估自查,制定了《省文化厅关于推进职能转变的任务目标和具体举措》,明确了十大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此外,围绕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进一步减少管理层级,省文化厅(含省文物局)在赋予省直管县试点单位21项管理权限的基础上,由厅机关和省文物局分别制定《推进省直管县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省文化厅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5项决策原则,“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四大类27项事项。当前,省文化厅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践行科学民主行政决策。在此基础上,省文化厅坚持对涉及全省文化建设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政府合同必须经由法规处开展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廉洁性审查,规划财务处进行财务审查。一年来,省文化厅“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全省艺术创作扶持资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等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规定,结合发挥专家作用,采取专家咨询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通过官网、电子显示屏、党组纪要等方式进行公示,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完善立法程序,广泛征求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后,省文化厅经过实地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厅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第59次会议和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新闻媒体和省文化厅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平台进行了集中发布。在2016年6月份“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16年7月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正式实施,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发布了省委书记徐守盛的署名文章《切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3.《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具体任务落实情况。

(1)建立机构和发布平台。省文化厅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修改版)》,《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指南(修改版)》,湖南省文化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每年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推动工作机构正常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省文化厅以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厅门户网站、简报(专项信息报送平台)、《湖南文化》期刊和社会媒体为政务公开平台,以及微信、微博自媒体平台,全面推送发布省文化厅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重大活动、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制度建设等政府重点领域信息。2016年以来,省文化厅严格按照清单,及时准确地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重要信息。据统计,省文化厅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7700余条(含省文物局),其中省文化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文件信息434条、新闻信息4173条、行政许可信息391条、公共服务信息454条、市县级文化场馆活动信息8700条、公众留言达3620条;发布微博信息1023条、微信1308条;向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报送信息551条。内容涉及省文化厅机构设置、人事变动、机关工作动态、文化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文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化行政审批和许可、场馆设施、办事指南、文化服务以及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全文电子化率100%。截至2016年12月,省文化厅共受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479项,办结479项,比去年同期增长180%,无一项审批超时或被投诉。

(2)公开行政办事流程。编印了《湖南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对申办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内容实行一次告知,并将审批时间由15天缩短为5天;向各市州印发了《省文化厅关于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申报规范的通知》,重新规范了报批材料;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上线运行,对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均实现了网络化审批,节约了经营业主办证成本,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今年全省文化行政部门通过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发起业务申请4676起,审批办结通过4133起,办结满意度达100%。

(3)系统公开重大政策。针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非遗法》实施办法、湖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管理等重大政策,省文化厅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专栏、专题宣传报道,集中发布,增强了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4)及时开展清理和自查评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审改办、省发改委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自查,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和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自查。厅机关就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进行了工作督查和自查评估。

(5)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省文化厅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年终公布完成情况。对省委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部署整改落实,并进行了网上公布。省文化厅细化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省文化厅政策解读方面的材料均以媒体通稿的形式,在政策发布会后,一般在政策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自媒体和新闻媒体进行发布。今年出台《非遗法》实施办法、《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组织媒体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媒体发布。特别是通过与华声在线、新湖南新闻客户端和红网时刻新闻等新媒体合作,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全年通过厅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各级政府有关文化方面的政策解读信息36条。

2.主要负责人积极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省文化厅每年都会安排1-2次政府网站视频访谈,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全国两会期间,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晖分别接受新华网和省人民政府在线访谈,针对“文化小康”的核心要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分析,发布了湖南加快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的政策措施,受到网友的热烈欢迎。在省文化厅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公开征集厅长访谈议题。另外,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李晖厅长出席并发新闻3次,省文物局局长陈远平出席并发新闻1次,另接受媒体专访多次。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省文化厅建设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期刊和报纸专刊等多种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省文化厅的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报道解读。省文化厅与湖南日报集团、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中国文化报湖南记者站以及红网时刻新闻签署战略合作,在各媒体派遣驻厅记者的同时,开设文化频道。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省内主流媒体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消息。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文化厅通过网站咨询信箱、领导信箱、投诉信箱、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收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投诉问题,通过后台任务分配到各业务处室和涉事单位,经过认真研判处置和“三审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6次,收到信访局转送“省长信箱”来信8件、转送其它来信来访20件,湖南文化网站“信件办理”来信330余件,均会同相关处室和单位进行了妥善答复。省文化厅市场处等行政审批部门积极完成上访信件及举报处理,共计答复来访信件和处理落实举报事项106件,达到了100%的满意。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2016年修改版)》,《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指南(2016年修改版)》,湖南省文化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每年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建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晖任组长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宣传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宣传信息中心的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凌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推动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正常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厅领导高度重视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6月20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党组会的议事日程,厅党组集体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予以部署推动。建立了全省宣传信息长效工作机制和考核细则,厅党组明确了宣传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责,全面、及时、准确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省文化厅先后起草并下发了多个文件,一是印发《湖南省文化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安排》,指导全省文化系统抓住重点,集中为文化工作发声。二是关于规范网站、微信、微博运转的意见,共同构建好文化系统宣传阵地,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合全省文化系统的宣传资源和宣传力量,共同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关于宣传信息工作年度考核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鼓励和督促各级完成今年的宣传信息工作。四是《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鼓励厅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文化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全厅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环境。五是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与腾讯公司签订互联网+文化战略合作协议,搭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和宣传信息工作一起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占考核比重约10%。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修改完善了《湖南省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实施意见、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以及系列附件等。2016年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厅党组会审议通过,予以重点实施并在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2.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省文化厅和省文物局分别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三重一大”决策主要程序其中有15个工作环节,包含征求意见、广泛论证、实行听证公示制度、确定议题、一事一议、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等程序,明确要求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情况。从2008年开始,省文化厅编制了《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指南》,2013年和2016年分别修改完善了《湖南省文化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其中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明确各业务处室的责任分工。

4.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2016年,省文化厅就宣传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了1次业务培训,同时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1次文化部相关培训。

五、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的情况。省文化厅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通过网上办事可以全程办理,而且全程接受纪检系统监督。

2.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作用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省文化厅市场处在机关办公一楼专门安排政务服务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省文化厅审批项目全部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既能通过厅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网上办事”办理所需事项,同时也在厅官方网站公布行政许可等办事结果。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回复4次,无不予公开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省文化厅系统配合文化部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次,行政诉讼案2件,没有败诉情况。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作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对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各处室在政务公开的意识、主动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下一步省文化厅政务公开工作将在保障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对厅直属单位的指导,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和为推动信息公开提供基础保障。

湖南省文化厅 

2017年3月6日 

湖南省文化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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