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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03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9-07-22 14:41  

刘昌刚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湘西州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张吉怀旅游共同体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1.2015年8月,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编制了《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和《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工作方案》,以土家探源、神秘苗乡等十二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为建设重点,覆盖湘西自治州全部县市区。

2.2016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包括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等五个市州在内的“大湘西旅游圈”,重点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旅游产品。明确了建设“凤凰文化体验旅游区”,定位为国际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

3.2017年我厅编制了《湖南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了包括张吉怀在内的四大重点板块、包括大湘西在内的五大红色旅游增长轴等红色旅游发展格局。

4.2018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了“大湘西板块”区域空间布局,包括张家界、湘西自治州和怀化市、常德市所辖县市区,充分发挥张家界市作为全省旅游龙头作用和武陵源、老司城世界遗产资源优势,以“锦绣潇湘 神秘湘西”为区域品牌,完善张吉怀旅游共同体、张家界南线旅游协作区等域内旅游合作机制。

5.2019年初,我厅编制了《湖南省张吉怀精品旅游线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构建旅游综合管理及规划体系、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水平、创新旅游业态与旅游产品、优化旅游环境等建设内容及要求。

二、关于“加大对湘西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1.今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明确了验收对象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级创建单位和地级创建单位所辖县市区,每个省最多推荐3家明确了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明确了验收的指标和分值国家全域旅游验收总分为1200分,其中包括7个基本方面1000分,创新示范方面加分200分,扣分项100分,并对近三年来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市场秩序问题、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旅游厕所等四个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我厅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相关文件要求,于今年3月-5月组织了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厅主要领导带队赴文化和旅游部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凤凰县的全域旅游工作成效进行了重点推荐。

2.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湘西自治州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旅游产业发展。2016-2019年联合省发改委下达“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3亿元,主要用于建设乡村旅游精品景区、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2017-2018年永顺县、花垣县等县市区共获得“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建设资金”0.97亿元,主要用于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今年 5月,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开展了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资金的申报工作,我厅已将湘西州作为地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推荐到文化和旅游部争取旅发基金的支持。有关专项资金对重点旅游项目的支持采取项目申报评审制,每年都将下发申报通知,建议湘西州密切关注,按程序积极申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全力支持。

3.凤凰古城、矮寨奇观已先后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观质量评审,我厅多次向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进行专题汇报和工作对接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和指导两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感谢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3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0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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