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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0-06-30 09:3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吴红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永州非遗项目保护与利用支持力度的问题

永州市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一座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的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永州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6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0人。近年来,我厅十分重视永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后支持该市6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项资金866万元,16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项资金338万元。尤其是今年6月10日,我厅在江永县举办了以“文物赋彩全面小康·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为主题的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湖南主会场活动,极大提高了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我厅还多次答复江永县文旅主管部门的业务咨询,就如何设立与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提供了针对性指导。

省财政厅表示,近年来,省财政厅立足本职,积极配合我厅切实加强非遗保护法制建设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16-2019年累计安排资金530万元,支持永州市如女书习俗抢救性记录保存及传承活动开展等20个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建立了绩效考评长效机制,确保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在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过程中给予了大量协助。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加大省级预算投入,中央和省级非遗保护资金规模逐年加大,并重点支持濒危非遗项目的数字化抢救性保护。三是提高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国家级传承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传承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1万元。四是支持“非遗艺术节” “非遗进校园”等活动开展,积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五是推进文旅融合发展,2019年首次将传统戏曲、重点非遗项目进景区纳入全域旅游资金支持范围,促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保护非遗逐步“活”起来,“传”下去。

二、关于支持江永申报省级女书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问题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有关精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综合性强、覆盖面广、意义重大,是一项关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全局性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是文化生态区建设、申报的主体。建议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政府加大辖区内文化生态保护力度,牵头组织文旅、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因地制宜做好生态保护试验区规划纲要编制和论证,配套专项资金,制定实施科学可行的保护办法和措施,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并在我厅组织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期限内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提出设立申请。

三、关于请求支持永州市非遗馆布展经费2000万元的问题

省财政厅表示,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永州市非遗馆建设及陈列布展责任主体为永州市政府。建议一是永州市结合自身财力和建设资金来源,切实做好非遗馆陈列布展项目方案设计和论证工作,确保其建设规模既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与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中央及省文化和旅游等专项资金对地方重点项目的补助支持采取申报评审制,每年省财政厅及我厅会下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建议永州市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按要求和程序积极推荐重点项目申报,我厅将配合省财政厅对永州市非遗馆陈列布展项目给予重点关注。三是建议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非遗馆展陈和管理运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利用纳入政府购买的指导性目录,不断丰富非遗展陈和活动形式,提升服务效能,发挥文化传播窗口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颜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286034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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