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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0-06-30 10:02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

郑安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湘江流域优秀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之一,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我省湘江流域现有庙会(火宫殿庙会)等国家级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4个,长沙陶公庙会等省级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11个,保护好湘江流域的民俗文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文化遗产保护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传承弘扬湖湘优秀传统文化、阐释弘扬湖湘精神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将优秀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问题

我省2016年出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纸、刊物、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宣传”。民俗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类别,其保护传承工作理所应当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法发展规划,并得到各类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同时,省委宣传部也高度重视传承保护湖湘民俗文化,出台了《湖南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将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领导、扶持激励、队伍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组织推出“守艺传承”专栏和《最是一年春好处》《世界看湖南》《新春走基层》等宣传湖南民俗的优秀记录片和电视节目,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宣传贯彻,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保护传承优秀民俗文化的思想认识,激发传承活力,更好展示湘江流域优秀民俗文化的魅力。省委宣传部将继续落实《湖南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支持湖南重点民族民俗节会活动,做好湖南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发掘整理以及采风、保护工作等,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宣传推介,让湖湘优秀民俗文化进一步融入生产生活,为文化强省建设助力。

二、关于完善组织机构,加大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的问题

根据非遗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所有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民俗类项目,均设有专门的项目保护单位,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保护传承计划、对项目进行整理建档、培养传承人和开展展示展演活动等,在项目保护传承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我厅将配合文旅部探索出台项目保护单位的专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保护职责。对于各级政府依托文化部门建立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民俗文化保护中心,我厅将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帮助其更好履行本区域内民俗文化保护、传承的领导和协调职责;我厅还将加强对各级非遗中心、博物馆或文化馆(站)的业务指导,鼓励其开展民俗文化资源的摸底、整理、建档等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建立、完善调查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在下一批次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中,统筹做好民俗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就“支持中、小学校开展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研学活动”建议。2014年,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大力开展非遗进校园,并创建了一批湖南省非遗传承学校和实践基地。近年来,全省累计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13000余场次,涉及非遗项目486个,覆盖各类学校近800所,惠及大中小学生超500万人次。省教育厅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要求,鼓励、引导各地各校开展以民俗文化教育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活动。

三、关于培养传承人才,整合社会力量推进民俗文化的深度保护和有序传承的问题

就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部分项目项目传承难度加大等建议。目前,我厅按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传承补助,扶持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培养传承人才。同时为避免“人亡艺绝、人走歌息”的风险,我厅近年来已完成对女书习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何静华等5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盘王节(还盘王愿)等26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记录工程,完整记录了相关非遗项目的主要内容、艺术特色、文化价值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思路、技能、艺能等,将之存储、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形成了标准化、成体系,方便归档利用的成果。目前已形成文字档案近400万字,高清图片12万余张,视频素材超2000小时。省委宣传部通过推荐湖南民间文艺家参评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和中国民间艺术节,广泛建立非遗校园传承基地和戏曲文化志愿工作站,激发青少年对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等方式推介培育人才。

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的建议。今年2月,我厅下发了《关于评选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同时,省人社厅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加强表彰奖励,对进一步激励各地各部门传承、保护、弘扬湘江流域优秀的民俗文化将发挥积极作用。省人社厅表示,我省在涉及民俗文化评选表彰方面的现行政策和主要做法是:2014年,我省全面清理规范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和备案,保留了62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在保留的62个项目中,关于支持民俗文化发展的表彰项目有“湖南省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优秀专家”“全省文化工作(含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全省民俗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都可纳入上述项目进行评选,这些项目针对性强、范围广、表彰层级高,能很好发挥表彰激励的作用。下一步,省人社厅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强化表彰激励措施,对推进民俗文化的深度保护和有序传承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正向激励。

就提案提出的“在高校设立相应课程,培养湖湘民俗文化研究人才”建议。省教育厅表示,201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开发地方和学校美育课程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挖掘地方民族、民间、民俗美育课程资源。结合戏曲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吸收当地人文艺术特色养料,积极开设湘剧、舞龙舞狮、皮影戏、丝弦、山歌、湘绣、蜡染、茶艺等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我省美育课程地方资源库,集成各种有利于学生美育素质培养的图书、实物、音像资料等,丰富美育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对在学校美育课程中加强民俗文化的传承作出了明确部署。2019年,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被教育部评选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其传承项目分别为花鼓戏、瑶族长鼓舞,均为湖湘民俗文化。因高校课程设置由其自主决定,省教育厅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根据社会需要开设有关课程。

就提案提出的“在职业学校开设民俗文化技艺培训班”的建议。近年来,我厅依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培训计划,组织怀化学院、湖南工艺美术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院等高校开设各类培训班20余期,培养优秀传承人群超800人。省教育厅表示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学生和社会的技能技艺培训,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及社会需求开展有关民俗文化技艺培训。

就“在中小学,编发‘乡土教材’或请传承人、民间艺人到学校向学生辅导展示,增强中小学生对民俗文化的兴趣”的建议。近年来,我厅指导各地文旅主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将本地的非遗知识融入“乡土教材”、“校本教材”,如长沙市的《长沙历史文化普及知识》(小学版)、常德市的《常德戏曲曲艺普及读本》等,累计编纂教材(读本)300余套(册),配套开展知家乡、爱故土、懂非遗、传文化的综合性兴趣培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省教育厅表示,当前我省开设了地方课程《湖南地方文化常识》,并编写了教材,包含了民俗文化相关内容,各校可结合实际需要开设民俗文化校本课程。鼓励学校邀请民俗文化传承人、民间艺人到学校指导学生开展民俗文化活动。

四、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民俗文化保护、传承保障机制的问题

截止今年,我厅对省级以上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653万元,极大地促进了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

省委宣传部给予了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大量经费支持。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记录保护工程、非遗戏曲进校园等项目安排了专门经费,连续多年为湘西花垣赶秋节、桑植民歌节等大型民族民俗节会活动提供支持。

省财政厅表示,近年来,省财政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断转变职能,加大投入力度。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大力宣传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全方位地展示民俗文化。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张家界国际乡村音乐周”“汨罗市国际龙舟节”“湖南(南山)六月六山歌节”“大戊梁歌会”等民俗文化活动品牌。三是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非遗项目的民俗文化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四是支持民俗活动举办技艺培训,采取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开展宣传展示。五是通过支持培育“文化旅游特色县”“湖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推动民俗文化与当地旅游深度融合。六是支持京剧、湘剧等传统演艺以及皮影、年画、剪纸等经典民俗文化艺术进旅游景区,多角度、多侧面展示湖湘各民族原汁原味、丰富多彩的民风民情和民俗文化,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省财政将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建议,并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做好推进传统民俗文化保护弘扬的相关工作。一是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俗文化宣传和展示工作,树立民俗文化保护和创新意识。二是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继续关注和支持民俗文化项目,加强对传统民间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民俗文化非遗传承人资助体系,让民俗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四是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俗文化保护开发机制,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

五、关于突出品牌打造,有效促进民俗文化为“新湖南”建设发展助力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在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 开放崛起”战略指引下,积极推动湖湘文化“走出去”。一是通过海外“欢乐春节”活动,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年度文化合作等国家级平台推广湖湘地域文化。派出湖南省演艺集团歌舞艺术团、省杂技艺术团、魅力湘西艺术团等艺术团赴美国、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保加利亚、捷克、韩国、泰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演出,将湖湘民俗文化演艺品牌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二是不断提升“锦绣潇湘”品牌文化内涵,实现文化旅游的融合推广。有效整合原有的“湖湘风华”、“欢乐春节·锦绣潇湘”文化活动品牌和“锦绣潇湘”旅游推广活动品牌,形成“锦绣潇湘”文化和旅游推广品牌。2019年在美国、英国举办“锦绣潇湘”湖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将旅游推广、民俗演艺、非遗展示、美食活动整合到品牌推广之中,立体呈现湖南的地域文化品牌特色。

省委宣传部积极指导推出作品,指导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编辑出版《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木版年画集成》《中国民间剪纸集成》等重要民俗书籍的“湖南卷”。

今年,我厅一是将继续以打造“锦绣潇湘”文化旅游品牌为抓手,赴海外举办“锦绣潇湘”系列文化活动。继续开展“锦绣潇湘”走进“一带一路”国家/直航城市文化旅游合作交流系列活动。与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合作,举办湖南文化创意展等活动,通过打组合拳的方式整体宣传湖南形象,推广“湘”字品牌。二是支持湘江流域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在保护多样性和独特性的基础上,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促进特色文化元素、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鼓励内容和形式创新,创作文化内涵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演艺精品,支持发展集演艺、休闲、旅游、餐饮、购物等于一体的综合娱乐设施;支持特色文化产业与建筑、园林、农业、体育、餐饮、服装、生活日用品等领域融合发展,培育新的产品类型和新兴业态。三是支持湘江流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支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产品,促进由单纯观光型向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转变。四是在中央、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资金申报推荐工作中,对湘江流域文化旅游产业提供规划创意、对接推介、投资融资、专家咨询等方面指导和服务;对其符合相关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的文化文旅游产业项目予以重点关注。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颜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286034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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