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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0-06-30 14:58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省委,肖笑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发挥非遗标志性作用,在青少年中加强普及和传导的建议+关于建设湖南省级非遗展示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编办及省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辑出版湖湘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中小学生普及读物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将编辑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本作为全省非遗进校园工作的重要抓手,指导各地文旅主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累计编纂非遗教材(读本)300余套(册),涉及祁剧、花鼓戏等非遗代表性项目近400个,将本地的非遗知识融入“乡土教材”、“校本教材”,配套开展知家乡、爱故土、懂非遗、传文化的综合性兴趣培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长沙市文物局联手编撰了《长沙历史文化普及知识》(小学版)作为小学选修教材,在全市进行推广;衡阳市编撰了《祁剧表演艺术》、《祁剧高腔演唱》等专业性较强的校本教材和“衡山影子戏”、“岳北山歌”等简易教材,用专业教材与通俗教材并进的方式,系统普及非遗知识;怀化市靖州县在平茶、藕团、三锹、大堡子等民族小学开设了“苗族歌鼟”教学,编撰了《苗族歌鼟教材》并且录制了教学光盘,较好地普及了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湘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编的《湘潭花鼓戏音乐集成》选取了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经典花鼓调,为广大学生打开了一扇了解花鼓精髓的大门;常德市编印了《常德戏曲曲艺普及读本》7万余册,做到了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湘西自治州文旅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编写并出版了地方教材《美丽的湘西我的家》、《苗文课本1-4册》、《土家语课本》、《土家·汉双语读本》等。

今后,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编辑各类大中小学生非遗普及读物,切实将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

二、关于鼓励专业院团或非遗传承人对点学校,参与小学生下午三点半后的课后服务课、社团课、做长期普及传导服务的问题

省教育厅表示,按照2019年2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及家长需求开展,专业院团或非遗传承人可按照文件规定积极参与。

三、关于鼓励专业院团申报进校园项目,公益驻校讲座、表演的问题

从2006年开始,省委宣传部每年牵头组织我厅及其他相关单位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节目包括京剧、昆曲、花鼓戏、杂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通知》,迄今累计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13000余场次,涉及非遗项目486个,覆盖各类学校近800所,惠及大中小学生超500万人次。2015年以来,我厅指导有关传承单位在省内近200所小学持续开展“戏剧动漫大课堂”系列活动,使15万余名小学生获益。2017年9月,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广戏曲进校园,全省共有62家国有戏曲艺术团体、近200位戏曲老师,先后进入2000余所大中小学免费演出近4000场、开展免费讲座5000多场。

今后,我厅将继续常态化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鼓励和支持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申报进校园项目,进行公益驻校讲座、表演等,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品牌活动,将大中小学校发展为传统戏剧保护传承的重要阵地。

四、关于鼓励院团成立非遗体验实践基地,定期或长期向中小学生开放的问题

专业院团成立非遗体验实践基地,能够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认识、体验传统戏剧的窗口,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等方面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历来重视非遗体验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2014年,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和实践基地的通知》;2015年,我厅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确定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等33所中小学校、湖南理工学院等5所高等学校为首批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和实践基地;2016年,我厅将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等10家传统戏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确定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艺术交流传承基地”,长期免费为中小学生提供非遗体验实践。

今后,我厅将继续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的沟通衔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戏剧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设立非遗体验实践基地,加强业务指导和调研,探索传统戏剧学习体验的新模式,更好地发挥传统戏剧在中小学生能力培养、人格塑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关于在学校的指导下,鼓励院团或非遗传承人在学校建立非遗类社团的问题

省教育厅表示,鼓励学校成立各种学生社团,开展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艺术院团或非遗传承人可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指导。

六、关于加快建设湖南省级非遗展示馆的问题

2016年,我厅在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立专门的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该展厅面积约500㎡,分为“湘风湘俗”、“湘人技艺”、“湘音湘韵”三个板块,涉及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80个,展品300余件,通过图片、文字、视频以及体验设备等综合展示了我省丰富多彩、极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展厅自2016年正式免费开放以来,每年开放日在300天以上,接待参观、体验人员近15万人次,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2019年底,省非遗保护中心对该展厅进行了扩容及提质改造:在展厅中厅增加体验互动平台,提升了展厅的互动参与性;将展厅旁边的实物仓库改造成集展示、体验、教学与销售于一体的非遗展示体验馆(第二展厅)。改造后,湖南非遗展厅展示面积增加到600平方米,更加适应新时代观众观展需求,达到参观、体验、学习、交流、传习等功能的全面提升。

就“设立省级非遗展示馆或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博物馆等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政府单位成立新的专职部门负责非遗展示馆运营工作”的建议,省编办表示,省文化馆加挂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64名。鉴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承担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且有较多空余编制,可由该中心负责省级非遗展示场馆建设运营有关工作。

就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与管理,省编办表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条件和程序,其中规定:“确因工作需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一)党中央、国务院或者省委、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需要设立的;(二)工作任务跨地区或者跨部门、跨行业,需要经常组织协调的”的有关规定。民盟省委和肖笑波委员提出的“成立省级非遗展示馆筹建领导小组,成立非遗展示馆筹建办公室专门机构”的事项,省编办将按照《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为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省财政厅表示,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现状,近年来,省财政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重点工程投入,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对社会免费开放,湖南图书馆新馆完成选址奠基,正在抓紧推进建设工作。下一步,推动建设省级非遗展示馆,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调研、规划、论证等工作。

省发改委表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根据省政府决策,省发改委已启动了湖南省图书馆新馆项目建设立项工作。根据初步编制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馆专门设置了湖湘文化专题馆,集中展示包括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湖湘文化标志性内容。省发改委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评估论证时,将积极研究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习推广功能。同时,省发改委还将会同省教育厅在编制“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时,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青少年中的普及推广,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统筹研究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校内课后服务内容。

感谢你们对我省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颜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286034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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