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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1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1-08-24 15:23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1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民宗委:

张光耀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湖南文物众多,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类文物占了占比较多。初步统计,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34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5处。具体而言,湖南宗教类文物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类型丰富。佛教、道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主要宗教派别的寺庙、道观、教堂、清真寺等在我省文物保护单位中均为数不少,具有少数民族和地方宗教特点的文物保护单位也相当丰富。如土家族的八部大王庙、苗族的盘瓠庙、辛女祠等,类型丰富,独具特色。

二是价值较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物本体的建筑文化价值较大。如南岳庙是南方现存不多的大型官式建筑群,沅陵龙兴讲寺大殿的梭柱是建筑史上存世极少的标本,等等。二是宗教史上地位较高。如宁乡密印寺是佛教沩仰宗的发祥地,浏阳石霜寺是佛教禅宗黄龙和杨歧两大支派的祖庭,沅陵龙兴讲寺是最早的佛学书院。

三是保存状况比较好。尽管有的宗教场所年久失修,但一些重要宗教场所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经费已达数亿,此外,宗教部门也自筹了不少经费投入宗教类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四是公众关注度高。湖南宗教类文物建筑,大多成为地方文化旅游的金字招牌。

根据以上特点,省文旅部门、文物部门将在加强宗教场所属性文物保护利用的同时,努力发掘各宗教文物所蕴含的中华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等精神内涵,通过举办陈列展览、加强讲解引导等方式,守正创新,让宗教类文物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场所,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章毅, 省文物局二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731-82231958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153号  邮政编码: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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