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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4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1-10-26 09:55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48号提案的答复

袁火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省级南岭瑶族(永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结合永州市人民政府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2015年我厅下发了《湖南省文化厅关于设立和建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通知》(湘文非遗〔2015〕94号),该文件确定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条件为:一是申请地区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为社会广泛认同且当地群众的文化认同与参与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较高;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分布较为集中,具有鲜明浓郁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四是当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保护措施有力,保护成效显著。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设立和建设工作,2020年9月29日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正式出台了《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并将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必须是市州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且成效明显的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重要申报条件之一,并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全省各市州根据《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开展创建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各项工作,为申报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造条件。

三、南岭瑶族(永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和《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在本地区开展创建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设立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快市级生态区各项设施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总结经验,创造条件,为今后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奠定基础。

省文旅厅高度重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设立和建设工作,将根据现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和已取得的成效以及省级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健康有序发展,适时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荐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和已取得保护成效的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申报,我厅也将重点关注南岭瑶族(永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进程。

四、永州市人民政府表示,永州位于湖南南部,潇、湘二水汇合处,雅称“潇湘”。土地面积2.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30万,其中瑶族人口63万人。永州瑶族人口占全国瑶族人口的21%,有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门类齐全,表现独特。江华是瑶族文化主要的发祥地、瑶族文化遗产的富集区和南岭地区瑶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核心区,设立和建设江华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作用巨大,意义深远。现有瑶族长鼓舞、盘王大歌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省级非遗项目4个,市级非遗项目15个,县级非遗项目118个。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

今年,永州市政府将设立市级南岭瑶族(永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 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针对永州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江华瑶族自治县为申报主体,申报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并逐级向上申报。目前,永州市已经正式启动申报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全力指导并积极协助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江华瑶族自治县已研究起草并修订了《关于申请南岭瑶族(江华)生态文化保护区的报告书》和《申报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有力保障和推进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今年确保设立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下一步南岭瑶族(江华)文化生态保护区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江华创建工作。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建设1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有综合性非遗展示馆,通过社会力量建设5个300平方米的非遗展示馆和5个200平方米的非遗传习所,建设5个非遗传习所、5个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和5个非遗展演中心。二是每年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盘王节、赶鸟节、炮节、瑶族医药节、火烧龙狮闹元宵节等民俗节庆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文化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县内各乡镇的一些村(社区)建立传习表演场所,组建传承表演展示队伍,将瑶族非遗项目纳入村(社区)文化建设,引导居民向非遗传承人拜师学艺。四是筛选确定一批瑶族非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研发设计制作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生产性项目产品,培养生产性项目传承人,打造瑶族文化旅游景点景区品牌,积极探索瑶族文化进市场的对接机制,实现瑶族文化的有效转化利用和良性发展。五是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加大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力度,以展示传播方式教育群众认识瑶族本土文化;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瑶族节庆活动,宣传展示瑶族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工作。

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颜喜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联系电话:0731-85286031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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