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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表时间: 2022-09-16 09:20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委外事办:

蔡滔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双语标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出台《湖南省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翻译规则和实施指南》的会办意见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规范工作是宣传和贯彻国家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系列标准,优化提升全省国际语言和营商环境、推进湖南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出台《湖南省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翻译规则和实施指南》,我厅认为确有必要。当前,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重视公共场所标识标牌的系统管理,通过制度建设、专人负责、统一设计等措施来规范公共场所宣传标牌的规范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在湖南省市(州)、县(区)公共图书馆中,有15%的馆采用了中英双语标识,其中3%的场馆全部采用了双语标识,部分采用双语标识的为以下几种情况:1、含警示性标语及公共标语;2、馆区场所导引标语;3、仅馆名。采用了中英双语标识的公共图书馆均基本参考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在全省各级文化馆中,省馆、6个市级馆(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益阳市、邵阳市、岳阳市)、5个县级馆(长沙县、芙蓉区、岳麓区、石门县、岳阳楼区)在部分对外的公共区域设置了双语标志。

二、关于建立及完善推广机制的会办意见

景区的标识系统不仅起到景区景点的指引、标识、导游介绍等作用,也是传递旅游景区形象的名片和文化展示的窗口。在标识系统中使用国际通行的标准化图文,不仅方便了外国游客游览景区,也减少了交流障碍,更是体现了景区的人性化管理水平。《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中,对等级旅游景区内部的各类引导标识的语种及文字都有要求,且景区标识系统的建设内容占有相当的分量。我厅支持出台《湖南省公共场所双语标志翻译规划和实施指南》和建立完善推广机制,并将在职能范围内指导等级旅游景区推广与使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28日

联 系 人:省文旅厅公共服务处三级调研员  张丽雅

联系电话:0731-85286067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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