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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74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22-09-26 10:13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74号提案的答复

钟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新格局下湖南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顶层设计”的建议

我省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由省长任组长。

二、关于“行政、市场手段双管齐下整合旅游产业”

“十四五”期间,一是推动组织管理创新,明确各级党委政


府是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文旅部门和关联部门是主要责任单位。加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设,着力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能力和素质。建立常设性跨部门协调机构,全面协调理顺各相关部门在旅游发展中的职能,建立有效的联络沟通机制,进一步形成大旅游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分类精确指导,对于完成市场化改革的景区,以完善经营机制创新为重点;对于完全具备市场化条件的景区,推行事转企改革;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景区,初步实现经营主体市场化。对现有景区稳步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积极探索集团+景区、景区+经营权租赁、景区+合资股份制等多种改革创新模式,为景区注入新活力。

三是完善旅游市场体系,组建湖南省旅游集团,鼓励各市州和县市区组建旅游集团。支持将电广传媒做大做强,打造全国标杆式的文旅上市企业。支持非旅企业资本转型投资旅游业。在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中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引进知名旅游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和战略投资者。

三、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拟实施旅游路约10000公里,实现现有省级以上旅游资源点双车道公路基本覆盖,市县级旅游资源点双车道公路覆盖率达50%;2025年实现5A级景区4G/5G信号全覆盖,4A、3A级景区4G 信号全覆盖,重点区域、重点景点5G信号覆盖;推动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区标识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合理布局停车场,完善道路标识系统。改善乡村旅游区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等条件。构建以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自驾车营地等为主体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通航基础设施,开通低空旅游航线。

下一步,将继续抓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的落实,实施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国家重点文物和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等重大项目。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发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投向、前期工作扎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文旅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改善文旅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强化文旅发展支持和赋能”的建议

1.关于“文旅用地”。2021年修订实施后的《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技术规程,均没有单独专门设置文化旅游用地类型。为降低文旅产业成本,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张家界市、韶山市制定旅游用地基准地价,契合相关县市旅游经济发展的需求,也降低了旅游用地评估的基准价格。对其他市县确有需求的,省自然资源厅将对相关经验积极予以推广,依法依规支持以政府名义制定发布旅游用地基准地价。

为推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中央、省委出台的支持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有关文件精神对文旅项目用地政策改革试点给予大力支持,在建设项目点状供地、规划“留白”弹性机制、“一站式”审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穿透式综合监管等用地政策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对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部分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用地可不实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按现用途管理,包括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等。允许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依法依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或者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等。

2.关于“文旅产业用地规划”。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8号)文件要求,我厅承担《湖南省文化旅游用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此规划是我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传导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引领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规划。按照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我厅已启动《湖南省文化旅游用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实地调研工作,预计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关于“口号标识”。为更加科学精准定位湖南旅游形象,提升湖南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2021年1月开始面向全社会征集湖南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LOGO),4月份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到的口号、标识进行初步评选,遴选了20条湖南旅游宣传口号,现已正式挂网投票征求网友意见。待口号、标识确定后,将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

4.关于“针对旅游企业免征、减征、缓征各类税费”。为助力旅游服务业发展,积极扶持旅游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对旅游业的冲击和影响,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逐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旅游业等特殊困难行业予以政策倾斜,有力支持旅游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现行支持旅游服务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起,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小微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低到2.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低到5%;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征收管理方面,对于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延期申报;对于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为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省税务局通过“报、网、端、微、屏”全媒广泛宣传国家出台的旅游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等,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依托税收大数据,主动、精准向纳税人推送税费政策优惠信息,对享受优惠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方式,提升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获得感。联合财政、发改、人社等多部门,以解决纳税人办税缴费难点、堵点、痛点为目标,联合推出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6项举措。2021年,共计为全省旅游服务业减免各项税费1.22亿元。

下一阶段,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扎实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精准宣传、监控提醒、督促落实和实施情况分析,将税费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旅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5.关于“减免租金 、延缴住房公积金”。为推动我省服务业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涵盖了“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交,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内容。省文旅厅出台了《关于落实纾困扶持政策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湘文旅产业〔2022〕45号),包括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和精准度、落实落细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旅游企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办好各级旅游发展大会、强化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十个方面。各市州也相继出台相关的纾困政策,下一步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推动纾困政策落地落实。

6.关于“发放消费券,给予旅游企业业务量上的支持”。省级层面从2020年度省级旅游资金中安排600万元采购3万张 “锦绣潇湘全域旅游卡”免费发放给全省居民,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活动时间2020年7月至年底。“以奖代补”鼓励市州发放文旅消费券(卡),促进地方文旅业发展。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文旅消费券(卡)发放方案,形成全省联动,集中发力,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为配合旅发大会做好配套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省文旅消费,助力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经厅党组研究,拟于近期与美团、阿里巴巴飞猪、同程集团、省银联等单位合作,发放1000万文旅消费券,正在部署“十万人游张家界”等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接,尽快制定旅行社发票入账的实施细则。与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对接,研究旅游企业承接工会、党建、展会、研学等活动办法,策划省直机关单位支持开展相关旅游活动。与省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对接,争取更多扶持旅游企业的政策。

五、关于“创新金融助力”的建议

我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等18家金融机构与签署全面战略合作,累计授信签约金额5510亿元,累计投放金额882.42亿元。指导湖南日报金融服务中心与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省文旅担保公司推出创新金融产品-民宿贷,针对民宿提供单笔50-500万元的贷款,发放贷款超8亿元。

目前,正在筹备举办2022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大会,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会,预计总体授信额度超过2000亿元,旅游企业将获得贷款近100亿元。推动省担保集团等金融机构,针对小微旅游企业开展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目前正在制定政策。兑现2021年旅行社送客入村奖励资金,预计约2000万元。

关于成立文旅产业基金,目前正在研究中。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王朝辉13787798257

联系地址: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

邮政编码:4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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