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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04号提案的答 复

发表时间: 2023-08-29 11:1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04号提案的

答  复

李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省级南岭瑶族文化(永州)生态保护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和省文旅厅批准永州市设立省级南岭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20年10月1日起,《湖南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具备条件作了明确:其中有二个必要条件:一是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制和工作人员;二是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


市州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具了解,南岭瑶族文化(永州)生态保护区是2021年12月28日,被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基本条件目前还不具备,希望永州市人民政府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区规划。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为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造条件,我厅将积极支持、推动永州市设立省级南岭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关于加大省市交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从申报范围来看,国家不支持三省共同申报国家级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我厅支持湖南、广西、广东成立“南岭瑶族经济文化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可加深三地文化交流,互鉴学习,有利于生态保护区内非遗项目的保护,让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

感谢您对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刘彬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731-85286034  151731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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